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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鱼吃小鱼:第2章 不疯魔不成活(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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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说,我今天做好了终结者的准备,您就甭操心了!”我没好气的说。
“不是你爹我不相信你,闺女,你自己说说,哪回作业你是写完了的?还不是最后我来帮你擦屁股!”他瞥了我一眼道。
他这话我不爱听,说什么我也是他闺女,这明显是不相信我能力的表现,我热血沸腾地说:“我告儿你,我今儿就死磕到底了我,作业算个什么东西?”
他脸上没多大表情,低头继续堆方块,我嘀咕道:“你也就适合开奸夫面馆!”
这话他倒听明白了,忙道:“诶开奸夫面馆怎么了?啊?有本事你来试试,装修、置办机械和设备、招聘、进原材料,哪个步骤你了解?”他似乎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时不时就传授他创业的经验,那是赤果果的炫耀,老子又不是资本主义,给我灌输什么歪门邪道。
他不理会我,继续他的话:“派出所、工商税务、卫生防疫、城管等等这些都必须搞好关系,你说你会吗?还有……诶,别走啊!”
我顶着一头的黑线走出来,他还在身后不停的嚷嚷:“合着你就这德行,一小丫头片子懂什么?”
摊上这么个爹,我是蛋疼了,我摇头蹬车直杀书店。
书店在某某大商场里边儿,这书店我熟悉啊,平时一有空我就进来陶冶陶冶情操,顺便吹吹免费的空调。打小我就爱看书,什么小人书、连环画、童话故事根本不在话下,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打通了我的任督二脉,我的语文成绩特好,睡觉也能考第一,那些之乎者也满篇跑,哪能难倒我呀,我他妈就是李清照转世,丫天生一才女,文采熠熠,委婉动人,露浓花瘦薄衣透,溪庭醉酒争渡舟!因为我有了语文考霸这个头衔,所以我有不写语文作业这个特权,我一直引以为豪,国语学好了,代表我就他娘的爱国!
我前几天用了一碗奸夫面贿赂了咱班英语科代表,本想借她作业来抄抄,哪知她一个不小心说漏了嘴:老师发的那本资料啊,各个书店都有卖。重点不是这里,重点是咱们都把答案乖乖上缴了,所以我今天就来了,碰碰运气,兴许上帝是活雷锋呢?我正怀着忐忑的心情,上上下下查看书架时,一本犹如武功秘笈的黑色封皮的辅导书吸引了我的注意,我抽出来,再从包里拿出我的一对比,就是它了,完全是一个细胞分裂出来的。我二话不说,赶紧抄笔翻答案,ABCD抄起来真带劲,一个顺溜就下来了。
我一边抄一边寻思数学作业,咱数学老师是个快退休的老头,人送外号:尊爷!尊爷大名杨尊,也就名字霸气了点,说白了他就一软柿子,对我没一点威胁,此人表面上慈慈祥祥,内心却是出奇的阴暗,常常自己命题搞些偏题难题出来,拿我们当小白鼠。我一般只写个解字,就再没下文了,有时候,连读题目都会把我弄得昏头转向,到了最后,我解字都懒得写了,直接交空白页上去。这时候,尊爷可就不满了,把我叫到办公室,教育我说:“怎么能交空白呢?人家的卷子都揉得皱巴巴,写得满满当当的,就你的最新,我好歹也发给你走了一圈不是?连你指纹我都没看见,甭跟我客气啊,随便你怎么涂鸦,实在不行就往上边儿抄歌词,至少我知道你是用心去完成的,我批改作业也正好哼两句。”后来我就真给他抄歌词上去了,一字一个工整,连我自己都感动了。有时候我抄的是流行歌曲,他不太会唱,就在后面批注:这个不会唱,下次换经典老歌。然后我就认认真真给他找老歌,尊爷越来越器重我,还私下和其他老师夸我是个有潜力的孩子。我和尊爷的关系越来越好,我知道他曾经的梦中情人是邓丽君,以前为了看场她的演唱会,差点和他爹断绝了父子关系,可惜后来邓丽君挂掉了,他只好娶了一个长得像邓丽君的老婆。
他告诉我说,这次的暑假作业不是他的原创,是他在某某资料书上摘录的,还千叮咛万嘱咐要我必须做,因为学校领导很重视我们这一届的数学成绩,数学小组会随机抽取样品来检查,为了避免抽到我的,所以我不得不破例做次数学作业,只要有答案的源头,咱就是上刀山下火海也得把它给搞定是不是?所以我欣然答应了尊爷。
我一回神,英语作业也差不多了,有的阅读题长得占去了一大页,后面就跟了小小的几个选择题,这一点我颇欣赏出题的老师。
我放好英语辅导书,开始寻找新的猎物,尊爷说的那本书挺好找,堆在书架中间的位置,估计不怎么畅销,堆了一沓。我拿起来看了看标价:20RMB,这个价格在我经济承受范围内,何况我有学生卡,可以打八折。
我哼着小曲,现在就剩文科综合了,据可靠消息称:这次的文综几乎都是历年来各省名校的模拟试题,上网一搜就完事儿了,根本不算问题。
我瞥了眼手臂上的手表,时间还早,于是我又溜到世界名著那边儿,想找点高雅文化来读读,想来在下也是三岁会爬四岁会走,上知地理下晓天文的天才(?),纵横历史,博古通今,我都佩服到我自儿不行了,丫怎么就那么有才华呢?我在书架面前潇洒的飘过,咳咳咳,都英译本啊?我翻翻白眼,我爱国,所以我英语差得一塌糊涂,那我专捡中文版的看,怎么说我也是个语文考霸,这必须得符合我身份才是。虽说这些都是外国名著吧,但对于我这样行为保守化,思想却很开放化的人来讲,根本小菜一碟,好多非纯良的文学作品我都有所耳闻,在别人眼里是耍流氓,可在我的眼里那就是艺术,人类的救赎!上帝为啥要造一公一母?不是叫你看着人家有而你没有的器官流口水的,上帝造一公一母是让咱好好享受造人的过程的,什么禁欲思想,都是狗屁,在这方面我们既要唯心又要唯物。
想到这里,我内心那叫一个亢奋,我他妈怎么不去演讲呢?或许还可以改变广大受到封建主义荼毒的中华人民对性的真正看法,扭转“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局面,到时候我就是全中国的救世主了……我一个劲的傻笑着,抽出亨利•米勒的《北回归线》来,这犊子堪称美国史上最色情的作家之一,咱班好多同学都将此书列入“十大禁读书籍”之列,而我把它列为“未成年必看十大书籍”第一本,充当领军人物。记得上次在学校里读这本书,不料被几个闷骚封建又保守的女同学鄙视了好久,走哪儿都有“奔放女”这帽子跟着。迫于这样的压力,老子不得不把书还了。
我肆无忌惮的翻着书,心想,老子今天还就坐这儿把它给看完,不光看,老子还摘抄激情片段怎么着?回头丢给那票孙子,随她们怎么鄙视。这么想,我心里简直暴爽,抬头挺胸,我睥睨凡尘!
这时,脚底传来一声“咔嚓”的清脆声,我以为我踩着薯片了,正想大骂,谁家孩子把薯片带来这儿吃?忽然又觉得不对劲起来,这薯片的个头这么大?怎么还硌的慌,像踩了根野猪蹄子,呃,野猪蹄子?来不及多想,一个趔趄,我华丽丽的与地面来了个亲密的拥抱,我吃痛的抬起头,想看看他娘的到底是什么玩意,这一抬头,我就炸毛了。什么薯片,什么野猪蹄子,那些都是浮云,我踩的可是人类的脚腕,是的,达尔文《物种起源》里由猴子进化成的高级动物——人类,有没有听说过人类是这个世界上最难打发的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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