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雄安新区段)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的复函》(冀自然资函〔2022〕432号),全文如下:
雄安新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局:
你局《关于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新区段)项目先行用地的请示》收悉。自然资源部以自然资办函〔2022〕1958号复函同意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国务院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项目中已签约项目,通过了自然资源部用地预审,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国铁集团、河北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了初步设计。为支持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使建设工程尽快开工,考虑该项目部分单体工程施工难度大、建设工期紧的实际情况,同意先行用地42.2009公顷(其中耕地17.0874公顷),其中,桥梁用地41.0409公顷、路基用地1.16公顷。
雄安新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局:
你局《关于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新区段)项目先行用地的请示》收悉。自然资源部以自然资办函〔2022〕1958号复函同意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国务院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项目中已签约项目,通过了自然资源部用地预审,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国铁集团、河北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了初步设计。为支持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使建设工程尽快开工,考虑该项目部分单体工程施工难度大、建设工期紧的实际情况,同意先行用地42.2009公顷(其中耕地17.0874公顷),其中,桥梁用地41.0409公顷、路基用地1.16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