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已经将对南京市金融局负责人的举报信递交到南京市信访局,按照流程信访局第一次接到后把举报转给金融局负责人要么进行改正要么就用正式公函回复,官方规定期限是60天之内,如果在正式公函回复中仍然有像市民留言板上那种故意推脱不作为的回复,那么就可以取证连同留言板上的不作为证据一起寄给南京市政府要求复查也可以依据国家行政诉讼法直接向法院申请对南京市金融局局长发起诉讼来引起政府高层及广大舆论关注此事,那么在依法依规有依据和证据的前提下摆事实讲道理,在政府及公众舆论的监督下看他们这些职能部门负责人如何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自圆其说,如何对党中央和政府长期对外宣传的要保护人民群众基本权益维护公平市场环境作解释,他们又是如何尽到了监督之事及管理之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