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工伤的问题。事情是这样的:刚上班几天就工作受了伤,没有签劳动合同,(是私人企业)。出事到现在有三个月时间了,住院期间是工厂付的医疗费,可是现在还没有完全好,现在也不肯出医疗费了,本来双方说好出医三个月后去鉴定工伤的理赔事项,现在三个月到了但厂方不肯去给做工伤认定,后来我单方面去了做工伤鉴定,可是去到劳动局他们又说不是他们这里做的鉴定,不予承认。现在去劳动局说没有签劳动合同,要我回去补充材料证明劳动关系,可是现在厂方也不肯出示证明材料,但在住院期间双方临时到当地司法所做一份说是在因工受伤的证明书,现在我应该如何做好,要怎么维护我的权利?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