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
本次调查范围为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地块。地块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区布德镇巴关河村,占地面积为351219.57m2。本地块现规划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该地块属于GB36600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2020年10月,四川省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初步采样、分析测试工作。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地块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地块,通过分析测试,土壤环境质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用地筛选值。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将有关地块纳入污染地块名录的通知》(川环办函﹝2020﹞258号)文,该地块应纳入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管理,录入全国污染地块管理系统,并按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等后续工作。
我单位接到委托后,于2022年6-10月对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工作成果如下:
(1)调查结论
本次详细调查及补充调查地块内布设了409个土壤监测点位,共采集1322个土壤样品(含136个平行样);地块外布设4个土壤对照点,采集并送检4件样品;布设2个废水监测点位采集并送检2件底泥样品(含1件平行样),3件废水样品(含1件平行样);布设15个固废采样点,送检16件固废样品(含1件平行样)。通过检测结果与调查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①土壤挥发性检测指标5项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标准。
②重金属指标11项中部分点位钒、钴、砷、六价铬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总铬、锰超过《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征求意见稿)》(2022.3)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③半挥发性有机物17项中部分点位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和苯并[a]蒽检测结果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其余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征求意见稿)》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④地块其他特征污染物(氰化物、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征求意见稿)》(2022.3)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⑤废水检测16项指标均不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标准限值。
⑥底泥检测指标项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征求意见稿)》(2022.3)。
⑦固废15个样品,检测指标项均不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表1中所列的浓度限值,15个样品不具备浸出毒性风险。水浸测试的15处地表残余废弃物中SD-GF-01、SD-GF-04、SD-GF-08、SDGF-325、SDGF-327五个样品属于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余样品均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2)风险评估结论
本次人体健康风险评估按照第二类用地方式下的6种土壤污染物暴露途径进行评估。结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规定的默认参数以及地块实测参数进行计算。以上计算结果显示该地块土壤中重金属砷、钒、钴、六价铬、总铬、钴、锰风险不可接受,多环芳烃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和苯并[a]蒽风险不可接受。各污染物修复目标砷:60mg/kg、钴70mg/kg、钒752mg/kg、总铬2983mg/kg、锰14031mg/kg、六价铬5.7mg/kg、苯并[a]蒽15mg/kg、苯并[a]芘1.51mg/kg、苯并[b]荧蒽15.1mg/kg、二苯并[a, h]蒽1.52mg/kg。
根据计算和统计,本地块总修复方量23952.13m3。其中重金属修复方量12115.19m3,多环芳烃修复11185.27m3,重金属、多环芳烃复合修复方量651.67m3
本次调查范围为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地块。地块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区布德镇巴关河村,占地面积为351219.57m2。本地块现规划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该地块属于GB36600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2020年10月,四川省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初步采样、分析测试工作。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地块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地块,通过分析测试,土壤环境质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用地筛选值。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将有关地块纳入污染地块名录的通知》(川环办函﹝2020﹞258号)文,该地块应纳入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管理,录入全国污染地块管理系统,并按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等后续工作。
我单位接到委托后,于2022年6-10月对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工作成果如下:
(1)调查结论
本次详细调查及补充调查地块内布设了409个土壤监测点位,共采集1322个土壤样品(含136个平行样);地块外布设4个土壤对照点,采集并送检4件样品;布设2个废水监测点位采集并送检2件底泥样品(含1件平行样),3件废水样品(含1件平行样);布设15个固废采样点,送检16件固废样品(含1件平行样)。通过检测结果与调查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①土壤挥发性检测指标5项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标准。
②重金属指标11项中部分点位钒、钴、砷、六价铬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总铬、锰超过《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征求意见稿)》(2022.3)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③半挥发性有机物17项中部分点位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和苯并[a]蒽检测结果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其余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征求意见稿)》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④地块其他特征污染物(氰化物、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征求意见稿)》(2022.3)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⑤废水检测16项指标均不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标准限值。
⑥底泥检测指标项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征求意见稿)》(2022.3)。
⑦固废15个样品,检测指标项均不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表1中所列的浓度限值,15个样品不具备浸出毒性风险。水浸测试的15处地表残余废弃物中SD-GF-01、SD-GF-04、SD-GF-08、SDGF-325、SDGF-327五个样品属于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余样品均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2)风险评估结论
本次人体健康风险评估按照第二类用地方式下的6种土壤污染物暴露途径进行评估。结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规定的默认参数以及地块实测参数进行计算。以上计算结果显示该地块土壤中重金属砷、钒、钴、六价铬、总铬、钴、锰风险不可接受,多环芳烃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和苯并[a]蒽风险不可接受。各污染物修复目标砷:60mg/kg、钴70mg/kg、钒752mg/kg、总铬2983mg/kg、锰14031mg/kg、六价铬5.7mg/kg、苯并[a]蒽15mg/kg、苯并[a]芘1.51mg/kg、苯并[b]荧蒽15.1mg/kg、二苯并[a, h]蒽1.52mg/kg。
根据计算和统计,本地块总修复方量23952.13m3。其中重金属修复方量12115.19m3,多环芳烃修复11185.27m3,重金属、多环芳烃复合修复方量651.67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