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鹏飞吧 关注:5贴子:276
  • 13回复贴,共1

.`   ·.●.‖偶像‖     ★     我不要暧昧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每天,都在陪着你兜兜转转 却始终到不了终点
每天,我痛苦的徘徊在似苦 又甜之间
每天,我犹疑在似即 若离之间
你的温柔 越来越近 却从不曾触摸到
你的温柔 若近若离 而我却捕捉不到
即使如此 我心中仍延续着和你的情感
我自私的延续心中那份期盼 只为了你



1楼2010-06-30 09:16回复
    我努力过 奋斗过 争取过
    我伤心了 绝望了 也累了


    2楼2010-06-30 09:16
    回复
      如果,你不爱我 那么就放开你吧 或许这样 你会快乐
      记得谁唱过:“ 暧昧,让人变得委屈。找不到相爱的证据”
      我明白了 也体会了 真的很痛 很委屈
      我们之间一直维持着暧昧的关系 却找不到相爱的痕迹


      3楼2010-06-30 09:16
      回复
        可是亲爱的,我很想念你。无时无刻都在想念你。


        4楼2010-06-30 09:18
        回复
          我忘记了我是怎么走进你的世界。让我与你那么接近。
          我忘记我又是怎样走出你的世界。开始与你形同陌路。


          5楼2010-06-30 09:20
          回复
            我一直很爱你。你却不知道。不要把我的情话当做玩笑。可以吗。


            6楼2010-06-30 09:20
            回复
              我想要永恒不变的爱情与不朽的生命 不想离别 不想悲伤
              这些 只有我亲爱的你 可以给我 我是向日葵 而你就是太阳


              7楼2010-06-30 09:23
              回复
                《旧.咸》里说 爱能掩饰一切 可是却无法还原一颗走失的心
                是的 我为你而沉迷的心 已经无法自拔
                如果你看过《白夜行》 你能明白那种为爱而死么?
                我们之间的暧昧 已经不是能用言语形容的了


                8楼2010-06-30 09:23
                回复
                  可是现在,你选择连暧昧都不给我了。


                  9楼2010-06-30 09:24
                  回复
                    每天和我发短信,好想例行公事一样。
                    我不需要你这么勉强,我只希望你快乐;


                    10楼2010-06-30 09:25
                    回复
                      公事
                               为什么呢。。


                      11楼2010-07-05 16:47
                      回复
                        呃,现在不是这样了。亲爱的,现在每天有你短信陪我我就会很开心很开心了。我真的挺容易满足的,你的一句干什么呢我就会开心好久,因为你主动给我发了。


                        12楼2010-07-05 21:43
                        回复

                          你应该告诉他啊!!
                          他那冰山看见这个也会被融化吧!!!!
                          争取吧!
                          我和我老公 ,不也是这样才在一起吗?
                          女追男没有什么的!!!
                          咱什么都能玩,就是不能玩暧昧
                          真的接受不了。。


                          14楼2010-07-10 20:27
                          回复
                            他知道,但我不让他来。很丢脸耶


                            15楼2010-07-10 20:2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