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榜 也许应该列入正榜中的帝王(1)
下列这些帝王都是各个时代各个地区的雄主,他们深刻地影响了历史进程,在编写《影响世界的100帝王排行榜·正榜》中,我曾考虑过将他们列入,但由于名额限制等原因,最终放弃了。我为此感到很不安,因此列了一个“也许应该列入正榜中的帝王”的名单,共21名帝王,作为正榜100帝王的替补,也作为副榜100帝王的显要部分。他们的简介、主要影响和未列入正榜中的原因见本章:
1、胡夫(古埃及法老)
2、阿提拉大帝(匈奴王)
3、亨利二世(英格兰国王)
4、“狮心王”理查一世(英格兰国王)
5、亨利四世(法国国王)
6、马蒙(阿拉伯帝国哈里发)
7、拜伯尔斯(埃及奴隶王朝苏丹)
8、明成祖朱棣(中国明朝皇帝)
9、雍正(中国清朝皇帝)
10、奥朗则布(印度莫卧儿王朝君主)
11、塞尔维乌斯(罗马王)
12、腓力二世(马其顿国王)
13、克里奥帕特拉七世(埃及女王)
14、腓特烈三世(萨克森选侯)
15、弗拉基米尔一世(基辅大公)
16、曼萨·穆萨(马里国王)
17、腓力二世(西班牙国王)
18、阿奴律陀(缅甸蒲甘王朝国王)
19、哈奄·武禄(印度尼西亚国王)
20、天智天皇(日本天皇)
21、拔都(金帐汗)
1、胡夫Khufu(古埃及法老 前2590年—前2568年在位?)
古埃及第四王朝法老,可能是世界上最早的独裁者之一。他的盛名主要来自于他修建的金字塔。作为埃及金字塔群中最宏大的一个,胡夫金字塔花费了30年的时间,平均每年用工达10万,总共用了约230万块大小不等的石头,在那个机械不发达的时代,实在是个匪夷所思的奇迹。胡夫金字塔的神奇还不止于它的宏伟壮大,更离奇的是胡夫留下的咒语,至今仍在考验着科学家们的智慧。
胡夫可能是古埃及早期最强有力的法老之一,他发动了远征西奈半岛和努比亚的战争,并大获全胜,在记功铭文上被尊为“伟大的神”。由于时代过于久远,他的事迹留传下来的不多,但从他能役使如此多的民工为他建造金字塔来看,他的时代国力无疑是十分强大的。
胡夫没有进入这个帝王排行榜正榜中,主要原因就是他的事迹过少,而且他的功业不像美尼斯那样明确。也许随着考古学发现的不断增加,胡夫对世界史的影响会更多地被后人认识到。
2、阿提拉大帝 Attila(匈奴王 433—453年)
匈奴民族在亚欧大草原上的几百年飘荡也许是世界史上最悲壮的史诗,而阿提拉的活动则是这部史诗的压轴大作。他早年曾在罗马为人质,433年同兄长布勒达一起继位为匈奴王,445年在布勒达神秘死亡之后,成为疆域面积达400多万平方公里的国家独一无二的统治者。447年,阿提拉兵临拜占庭郊外,迫使东罗马帝国纳贡求和。451年,阿提拉入侵高卢,在沙隆会战中被埃提乌斯率领的罗马—日耳曼联军击败,以双方投入的兵力而论,此战的规模是欧洲古代史上空前的。第二年,阿提拉的大军经过北意大利,占领了一系列城市,但在教皇利奥一世的劝说下没有进攻罗马。453年,阿提拉在婚礼后暴死,匈奴王国很快就土崩瓦解了,匈奴作为一个民族也从此在历史上消失。
阿提拉在历史上威名虽大,但他的军事行动除了在欧洲引起一系列骚乱之外,并没有建立真正有价值的新秩序,也未改变各民族的分布,甚至几乎没有扩张匈奴人的国土,这是他没有被列入正榜之中的原因。
3、亨利二世 Henry II(英格兰国王1154—1189年)
英格兰金雀花王朝(也称安茹王朝)第一任国王,在英国乃至欧洲久负盛名的“法律之父”。他原为法国安茹公爵,后以武力胁迫其表舅、英格兰国王斯蒂芬立他为继承人,开创了英格兰金雀花王朝(也称安茹王朝)。他在位期间尽管与教会的纠纷不断,而且治家无方,几个儿子都起来反叛他,但仍不妨碍他以一个伟大的立法者的身份成为最受敬仰的王者。他在法律体系方面的改革有一下几点:1、建立完备而固定的司法系统,由王座法庭、普通诉讼法庭、财政署和各地的巡回法庭组成;2、发展令状制度,以国王颁发令状的方式,进行了地产、债务等方面的立法;3、确立了刑事审判程序,建立陪审团制度,取消了“神裁法”,代之以重视证据的司法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