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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的意义到底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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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买卖?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2-12-21 08:56回复
    彩礼的意义是离婚准备金,是女方在离婚时从男方夺取到的收益的一部分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2-12-21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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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礼的意义就是优胜劣汰,适者生存。


      IP属地:福建5楼2022-12-21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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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说“彩礼本质是购买女性的生育能力”,意思是指女人生孩子是提供一种生育劳动贡献价值。但生育不属于劳动,也不存在生育劳动。
        (2)女人生了出了亥子是一种人类生物自然行为,属于自然力属性范围,这种自然力属于自然资源范筹,不属于个人,
        (3)那么女人以生亥子为理由要补偿,属于卖自然资源力,如同卖水力、风力等自然资源一样,不具备主体行为资格呀。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2-12-21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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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一些女人因为认为女人在生育上有优势,而携此自重,索要彩礼,以补偿她付出的生育功能优势。但这种观点是荒谬的,
          因为:
          (1)不应将涉及男、女双方共同利益、能力、权利、责任等交互相倚存的内容按性别划分形式割裂地看,而忽视双方交互相融、相抵的内容实质;
          (2)无论男、女的生育力功能属于生物自然力范筹,而劳动(含体力劳动)属于社会人权范筹,因此生育能力不属于劳动力性质,这二者在概念性质和形式上不俱备可比性;
          (3)性别不是人,而只是涉及生物自然力繁衍功能的相对属性,不具有具体人的社会性活动意义,而男、女在社会中婚配繁衍是具体的人的社会性活动,不存在以性别为划分的笼统生物划分性质,也与所谓性别优势无关。在社会中的生育上,男女是平等的。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2-12-21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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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礼是用来保护女人、保障女人”,“保护女人就是在保护人类繁衍”,这都是自相矛盾的观点,因为:
            (1),如果站在保护能繁衍人们后代基础上而保护女子,表明承认女子是生育机,保护女子意味着保护生产机,不是出于为保护.人(人包括男、女、老、少、中、青)的角度。
            (2),由(1)得出,既然是保护生育机,那就得保护有生产能力的女子,因此年老的女子和女儿童就不在受保护之列。
            (3),由(2)得出,这就否定了保护女子的概念意义本身,而变成保护生育机。
            (4),生育繁衍机能必须男女共同参与,尤其不能缺少男子提供可激发新生命能的物质“种子”——打个比方,种农作物要收成,生产材料中,种子和地谁更重要?如果二者同等重要,就直接否定了只保护地(女子)的意义。
            (5)所以彩礼是为了保护女人、保障女人、保护人的繁衍功能的说法不成立,因为在没有给女人彩礼的国外广大地区,人家那里的人也活得好好的、没绝种。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2-12-21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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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方婚前要彩礼,是极其不合理的行为……
              (1)忘了结婚的本质核心意义所在…是男女双方利益共同体,需要将男女双方利益往一块儿捆绑才对。。
              (2)现在女方却反而陷在与具体结婚相关联的非本质外延上纠结,本末倒置。。
              (3)女方倒先把男女双方本应捆绑在一起的利益给拆分开了——变成女方提前先从男方那里锁取来利益——婚还未结,女方却先忙着拆分未来婚姻家庭中应当共同捆绑在一起的共同利益并据为己有。。
              (4)女方这种索要彩礼行为性质本身,就是一种她提前的对未来婚姻中双方共同利益的背叛、是对婚姻的不真诚态度。
              。。。。无论怎样为要彩礼而辩解、找各种理由,都无法绕开这一关键性质。
              。。。。要彩礼的女方,在对未来婚姻家庭组织中.自己作为成员.所应做出的贡献.还没有做出之时,她就抢先要求未来婚姻家庭组织中的成员.男方以他个人身份.提前预支利益给她自己
              ——她这完全是选错了时间、选错了索取对象。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22-12-21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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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这完全是选错了时间、选错了索取对象——
                (1)她不应当提前要求获得尚未存在的夫妻双方共同体利益中属于她的份额(生孩子辛苦补偿费、养孩子花钱费、怕丈夫不要她了保险费、万一自己想离婚后再婚嫁人前的生活费……)。
                (2)她不应当向婚姻家庭组织中的成员.她丈夫个人.去要这笔属于她的利益分配
                ——她应当向未来这个婚姻家庭的组织本身
                ——婚姻家庭事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她、她丈夫、她儿子女儿组成)去要求获得属于她的这笔利益分配份额。
                这才是正常正理。
                。。。。。所以,女人婚前向男方要彩礼,是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完全站不住脚的、不合乎公序良俗、不合乎正常人理性和良知的荒诞、反常行为
                ————它意味着本应在人格、权利上应平等相待的男女二人,其中一方女人无限扩大、主张了自己超越时空限制的权利、利益,片面强调了女方自己获利,从而必然压制、减损了对应男方的权利、利益,破坏了男女二人在组建运行婚姻家庭中平等相待的机制、基础————这实际是反社会秩序行为,因为婚姻家庭是组或社会的最基本单元,对社会稳定发展有重要意义。她这完全是选错了时间、选错了索取对象——
                (1)她不应当提前要求获得尚未存在的夫妻双方共同体利益中属于她的份额(生孩子辛苦补偿费、养孩子花钱费、怕丈夫不要她了保险费、万一自己想离婚后再婚嫁人前的生活费……)。
                (2)她不应当向婚姻家庭组织中的成员.她丈夫个人.去要这笔属于她的利益分配
                ——她应当向未来这个婚姻家庭的组织本身
                ——婚姻家庭事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她、她丈夫、她儿子女儿组成)去要求获得属于她的这笔利益分配份额。
                这才是正常正理。
                。。。。。所以,女人婚前向男方要彩礼,是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完全站不住脚的、不合乎公序良俗、不合乎正常人理性和良知的荒诞、反常行为
                ————它意味着本应在人格、权利上应平等相待的男女二人,其中一方女人无限扩大、主张了自己超越时空限制的权利、利益,片面强调了女方自己获利,从而必然压制、减损了对应男方的权利、利益,破坏了男女二人在组建运行婚姻家庭中平等相待的机制、基础————这实际是反社会秩序行为,因为婚姻家庭是组或社会的最基本单元,对社会稳定发展有重要意义。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2-12-21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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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为生亥子是一种劳动,荒谬之极,因为
                  (1)生亥子是人的生物自然功能,属于自然力范筹,生产出亥子是自然的不可抗的力之佶。果
                  (2)混淆劳动和生亥子的区别,也就等于是混淆人类社会的劳动与人的生物自然力功能的区别,因为出卖自然力资源和生物自然力功能,都与人类社会的劳动酬无关,也就使生亥子不归于劳动范筹了。
                  (3)再者,如果视生产出的亥子是自己身体器管附属物而换取钱财,等同于割卖自己身体器管,而这在世界范围内属于违法交易,而视彩礼为交换所生亥子的费用,等同于卖人囗——所以把彩礼看作出卖生亥子的报偿,等同于非法卖器管和卖人囗。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2-12-21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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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亥子不属于劳动。
                    (1)孩子的产出是一种自然生物属性的自然的不可抗力的结果、并不是受人强泊的行为,所以不存在什么人应当对她的痛负责。如果生孩子是一种劳动,那么生孩子的女人既是这项劳动生产者,同时又是生产工具,从而物化做为人的女人,有违伦理。
                    (2)如果女人拿生孩子当由头,想借此索取不合理利益,就是物化女人自己、降低自己人格尊严。
                    (3)按中国传统文化哲学观点,子孙是福德之神,女人生的孩子是她的食神,将来要反哺她;
                    (4)再者,做母亲的欢愉、为母则刚的个人意识的提升、照顾自己的孩子从小长大、感受孩童的纯真可爱、如同镜像投射般地又重复经历了一番自己的孩童岁月……这对生孩子的女人来说,这些都是自己的收获、是福份。
                    (5)生孩子的女人,应当感谢上天的恩赐、感谢自己孩子的降生,感谢孩子从小到大的陪伴,要善待自己生下的孩子。
                    (6)所以,女人生孩子,是自然而然地获得了自己的福德、是一种收益和收获,应当感恩上天、感谢自己父母、感谢自己所生孩子的父亲,
                    (7)她不应当觉得別人欠了她自己的,不应当觉得丈夫和孩子欠了她自己的,不应当觉得丈夫父母欠她的,更不能觉得整个社会欠了她自己的。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2-12-21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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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分免生产出亥子是一种自然不可抗力结果,到了时侯就会因生物自然力因素作用而分免出来,所以不应该有人对她的这种疼痛负责并给她补偿,因为人不可能为自然不可抗的力量造成的损害结果承提陪偿。
                      (2)根据个人的“责任、权利、利益”统一层原则,女的自主自愿行始生亥子当娘的权利、获得自己生亥子当娘的利益,那么她自己应当承担自己由此产生身体不适感结果之责任,而不应当据此向其他人追责要补偿(彩礼),因为其他人并没有强泊她生亥子当娘。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22-12-21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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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女方实打实地从娘家带来的“嫁妆”是她自带的底气,是她的“正财”,是她贴身拥有、名正言顺靠自己劳动挣来的、或受父母荫庇而接受得来的或继承得来的、是属于她个人身带之财;
                        (2)而她从男方那里要来的“彩礼”是她的“偏财”。偏财是意外之财、他人之财、外来之财、比如赌来、抢来、骗来、中彩票赢来、白捡来的财,是飘浮之财,过她手而已,因此本质上不属于她、还要离她而去(她不珍惜,会乱花掉)。
                        (3)男方送彩礼给女方,是破了他自己的“正财”去给女方,让女方获得了她自己的“偏财”,而她的“偏财彩礼”性质使她在她个人意识中就不会去珍惜它(也包括它附带的男方认真求婚相好意愿),所以,送彩礼给女方不是什么好事儿。
                        (4)女方把这种“彩礼偏财”当成她的“正财”来看待,认为男方必须给她彩礼,女方的这种心态早晚会在这上面栽跟头,引发麻烦乱子。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22-12-21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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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有些人习惯于把这种现象归因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却忽略亘古以来就存在的男女生物性别属性所搭载的原始利益冲突是永久客观存在的,不以外在环境变化而改变。
                          (2)除了极少例子之外,通常女人最爱的是她自己,其次是她生的子女,再次是她的父母,而不会真正去爱与她没有亲密血缘关系的男人
                          ————除非她把他看作是她前世自己的分身或拷贝、她前世的儿子、是她前世的爸爸【这只是个比喻,如果换成古人的话是“敬之如父母、爱之如兄弟】
                          ————否则,男人就只是满足她各种需要的提款机、播种机、陪侍机、保镖机、解决问题机……等各种“工具人儿”身份,一旦他不能满足她的愿望,她就只会出于她自身本能的利益考虑而评判他,却忽略了她的愿望与现实之间的差距,因此,她会因失望而迁怒于他,认为他阻碍了她理想的实现。
                          (3)这种女人所犯的错误是
                          ————她把实现她个人理想的全部责任,都错误地推给了外部条件因素中的她丈夫身上,而忽略了她自己本身该负的责任、自己本身主观能动性地发挥,这是一种“巨婴心态”
                          ————她犯了女人最容易犯的错误
                          ————在处理男女对应关系时,抛却她自身作为有独立性的人的主体性,自动地把自己降为客体化,物化自己;
                          (4)而她物化自己,又首先从物化她的对方(她的男人)开始————她只把他当工具看,却忽略他作为人的属性价值————这种女人的本质是很自私、贪婪罢了,虚荣倒在其次了。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22-12-21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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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婚姻是组织,加入婚姻组织和加入任何组织一样,有了被承认的名份,组员之间有了彼此相关的“责任、权利、利益”的相互作用关系,
                            (2)组员与组织之间有“权利、义务”关系,
                            (3)女的结婚前向未婚夫要彩礼,就不是在婚姻组织状态下进行的组员夫妻间的“责任、权利、利益”关系,更不是对家庭组织的“权利、义务”关系。
                            (4)所以彩礼与婚姻本质意义无关,没有理由去要、去给。
                            (5)加入婚姻组织,是加入组织、入伙,有了社会承认的名份,个人以组员成份要向这个组织纳投名状,不是个人组员向另一个个人组员纳投名状,所以男女二人结婚,把自己可以贡献的事物交给婚姻组织就行了。
                            (6)个人要对组织负责。
                            个人干嘛非要把自己的投名状(转换为彩礼)交给另一个个人呢?这不合理呀。
                            个人干嘛非得强迫对方另一个个人.把后者本应交给组织的投名状.去交给自己呢?这更不合理,名不正言不顺,非常地反常。
                            (7)事出反常必不是吉祥事,所以要彩礼和给彩礼都不吉祥,会为婚姻埋下更多的复杂矛盾冲突隐患。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22-12-21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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