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夏终于答应了我的求婚。
但是对于婚后要几个孩子,我们争了很久都没有达成一致。
虹夏说,既然决定要了那就多要几个,她喜欢家里热热闹闹的,而且要是有个四五个还能让她们组团出道子承母业......
但我毕竟是虹夏的丈夫,不能让虹夏的身体承受那么大的负担,以后孩子的教育和家里的开销也是问题——这些堂皇的理由当然不是我不赞成多要几个的主要原因:
每多一个孩子,虹夏的爱就会被多分走一份,谁都不准跟我抢虹夏的爱!
于是我想到了一个绝佳的办法。
“虹夏?”
虹夏还是闹着别扭:“怎么啦?先说好,低于两个我可不答应...”
“.......我,我可以被虹夏生出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