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oilnews.com.cn/gb/vguyb/2006-02/07/content_653366.htm
民间科学家不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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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07
方舟子/文
科学家本无所谓官方和民间之分,国内媒体经常提到的“民间科学家”其实应该称为“科学妄想家”更合适,指的是一些在科学共同体之外的业余研究者,没有受过很好的专业训练,又不屑于从事像采集标本、观测天象之类“小打小闹”的业余科学爱好,而是固执地相信自己做出了重大的科学发现,比如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之类的重大数学难题,推翻了相对论、进化论之类的重大科学理论,提出了玄之又玄的“科学理论”,发明了永动机等等。这种人在国外自然也有,但是中国如此众多,恐怕就是绝无仅有了。
专业的科学工作者因为对科学研究的方法、规律和现实有切身的体会,深知在科学事业高度发达的今天,一个业余研究者要做出重大发现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对这些“民间科学家”大抵持否定、冷淡、蔑视的态度,最多觉得可怜。
一些人文学者的态度则相反,他们由于对科学研究缺乏第一手的了解,并且由于人文学科的专业性不像科学那么强,业余研究者有时也能独创新论,这使得他们对陌生的科学研究也抱有一种浪漫的想法,支持、赞赏“民间科学家”的所作所为,甚至表示“敬意”,并且呼吁要“鼓励民间科学研究”(中国青年报2006年1月11日)。
据说“现代科学研究体制建立以后,如果对民间科学研究不能持理解和宽容态度,对于科学发展是不利的”,但是对如此重大的命题,却没有见到具体的论证,好让科学共同体明白为什么科学发展离不开“民间科学家”的贡献。中国“民间科学家”人数之多可谓世界第一,却没见中国的科学发展也是世界第一。有人举山西农民王衡因发明地下工程水害防治新技术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为例说明民间科学研究的重要性,乃是把技术发明和科学研究混为一谈了。有些技术发明并不需要用到高深的科学知识,靠长期的摸索、经验累积甚至灵机一动也可以做到,如果要鼓励的是“民间技术发明”,恐怕没有什么人会反对。
批评“民间科学家”的人大概没有人主张要以思想定罪、禁止“民间科学研究”,所以“民间科学家”的支持者大谈什么思想自由,纯属无的放矢。但是,我们应该在法律上宽容“民间科学家”,却不应该在学术上也宽容他们。在学术上科学家们彼此之间也相互不宽容,为什么要特地去放民间科学家一马呢?他们既然自称在研究科学问题,那么人们当然也应该用科学的标准来衡量其研究。有人说这是“科学主义”,莫非想说对科学问题不用科学的标准,反而该用玄学的标准?
更有趣的是,还有这么要求人们宽容荒谬的:“荒谬挑战科学的勇气,在知识上也不是毫无意义,科学澄清了荒谬,更能显示科学的力量。”按照这个逻辑,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说,罪犯挑战警察的勇气,在社会上也不是毫无意义,警察肃清了罪犯,更能显示警察的力量?
“民间科学研究”不值得提倡。“民间科学家”往往过于痴迷而影响了个人和家庭生活,这且不说,他们往往还具有受迫害情结,利用各种机会控诉科学界如何压制、迫害他们,甚至号称科学界在制造“冤案”。这种声音如果被媒体放大,获得人文学者的支持,民间科学家真被当成了挑战黑暗的科学界的“英雄”、“烈士”,让公众对科学界产生误解,难道不是一种会影响科学进步的社会公害?
前沿的科学研究是最具专业化的。如果有人认为科学研究人人可做,号召人人搞科研,大跃进便是前车之鉴。
民间科学家不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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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07
方舟子/文
科学家本无所谓官方和民间之分,国内媒体经常提到的“民间科学家”其实应该称为“科学妄想家”更合适,指的是一些在科学共同体之外的业余研究者,没有受过很好的专业训练,又不屑于从事像采集标本、观测天象之类“小打小闹”的业余科学爱好,而是固执地相信自己做出了重大的科学发现,比如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之类的重大数学难题,推翻了相对论、进化论之类的重大科学理论,提出了玄之又玄的“科学理论”,发明了永动机等等。这种人在国外自然也有,但是中国如此众多,恐怕就是绝无仅有了。
专业的科学工作者因为对科学研究的方法、规律和现实有切身的体会,深知在科学事业高度发达的今天,一个业余研究者要做出重大发现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对这些“民间科学家”大抵持否定、冷淡、蔑视的态度,最多觉得可怜。
一些人文学者的态度则相反,他们由于对科学研究缺乏第一手的了解,并且由于人文学科的专业性不像科学那么强,业余研究者有时也能独创新论,这使得他们对陌生的科学研究也抱有一种浪漫的想法,支持、赞赏“民间科学家”的所作所为,甚至表示“敬意”,并且呼吁要“鼓励民间科学研究”(中国青年报2006年1月11日)。
据说“现代科学研究体制建立以后,如果对民间科学研究不能持理解和宽容态度,对于科学发展是不利的”,但是对如此重大的命题,却没有见到具体的论证,好让科学共同体明白为什么科学发展离不开“民间科学家”的贡献。中国“民间科学家”人数之多可谓世界第一,却没见中国的科学发展也是世界第一。有人举山西农民王衡因发明地下工程水害防治新技术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为例说明民间科学研究的重要性,乃是把技术发明和科学研究混为一谈了。有些技术发明并不需要用到高深的科学知识,靠长期的摸索、经验累积甚至灵机一动也可以做到,如果要鼓励的是“民间技术发明”,恐怕没有什么人会反对。
批评“民间科学家”的人大概没有人主张要以思想定罪、禁止“民间科学研究”,所以“民间科学家”的支持者大谈什么思想自由,纯属无的放矢。但是,我们应该在法律上宽容“民间科学家”,却不应该在学术上也宽容他们。在学术上科学家们彼此之间也相互不宽容,为什么要特地去放民间科学家一马呢?他们既然自称在研究科学问题,那么人们当然也应该用科学的标准来衡量其研究。有人说这是“科学主义”,莫非想说对科学问题不用科学的标准,反而该用玄学的标准?
更有趣的是,还有这么要求人们宽容荒谬的:“荒谬挑战科学的勇气,在知识上也不是毫无意义,科学澄清了荒谬,更能显示科学的力量。”按照这个逻辑,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说,罪犯挑战警察的勇气,在社会上也不是毫无意义,警察肃清了罪犯,更能显示警察的力量?
“民间科学研究”不值得提倡。“民间科学家”往往过于痴迷而影响了个人和家庭生活,这且不说,他们往往还具有受迫害情结,利用各种机会控诉科学界如何压制、迫害他们,甚至号称科学界在制造“冤案”。这种声音如果被媒体放大,获得人文学者的支持,民间科学家真被当成了挑战黑暗的科学界的“英雄”、“烈士”,让公众对科学界产生误解,难道不是一种会影响科学进步的社会公害?
前沿的科学研究是最具专业化的。如果有人认为科学研究人人可做,号召人人搞科研,大跃进便是前车之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