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有明确的法律条款规定,检察院起诉需要确实充分证据,然而,在没管辖权和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寿阳县人民检察院李娟把一起普通的经济纠纷强行办成重特大刑事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出现错案,就应该自己纠正错误,然而寿阳县人民检察院不但没有纠错,甚至在我们要求启动错案追究下,依然选择躺平!寿阳县检察院王为国副检察长为了庇护检察院领导李娟故意利用职权、维护寿阳县公安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王建军亲哥王建明的利益、办人情的责任,在检察院有监督权的情况下,回复我们是“认知”问题,作为一名专业的高级别检察官,法律工作者,难道是真的不懂如何确定管辖权和没有证据不能起诉?还是其中存在利益交换才会有这样的认知?真是这样,那么王为国副检察长是怎么进入检察院工作,又怎么当上副检察长的?寿阳县人民检察院是不是需要给老百姓一个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