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是事件和物体的总称,事件是变化运动的,物体是静止不变的,事件是动态,物体是静态。
人在认识一个物体时,‘物体’它是以静态的形式存在,它是一个独立不变的‘东西’在没有发展和变化下的存在。
‘事件’是物体在某种功能作用下产生的发展与变化信息,是物体的存在后被体现出来的发展与变化,这些变化是动态形式。
2事物的规律
活人在认识存在的事物时,一个物体出现的固有形态的特性或一个事件在一个不变的‘法则’(‘法则’一个事件出现的一个特定发展与变化形成的原因)下出现的固有的发展与变化为事物的规律。
人在认识一个物体时,‘物体’它是以静态的形式存在,它是一个独立不变的‘东西’在没有发展和变化下的存在。
‘事件’是物体在某种功能作用下产生的发展与变化信息,是物体的存在后被体现出来的发展与变化,这些变化是动态形式。
2事物的规律
活人在认识存在的事物时,一个物体出现的固有形态的特性或一个事件在一个不变的‘法则’(‘法则’一个事件出现的一个特定发展与变化形成的原因)下出现的固有的发展与变化为事物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