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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悲壮!!!为了先婚后性的伟大目标,我保护CN老婆的战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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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喂狗


1楼2010-07-14 16:06回复
    无聊的可以看看


    2楼2010-07-14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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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学,别人谈恋爱都是花前月下,你知道我和我女朋友做什么吗?去上晚自习!!!其实我后来才知道这样做的深刻意义,“政治能导致阳痿”,我的专业课就是政治学,看着那些教条理论,国际关系,我在血气方刚的年代,居然保住了童子身,全拜专业课所赐!!
             其实,要保住处男之身非常简单——你做一个穷光蛋就可以了。要保住一个处女,那就艰巨了。带着她的父母、我的父母那欲说还休的重托,我在这个喧嚣烦躁的尘世中,步履蹒跚地执行一项伟大的任务——保证自己的准老婆不被别人搞!!
      


      3楼2010-07-14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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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小霸王是按照年级来,一年一年都有那么几个的。老梁家闺女性子倔,和女同学跳皮筋,小霸王们在旁边搞破坏,双方先拌嘴后动手,男生一般吵架都不是女生的对手,恼羞成怒,几个男生拿皮筋把她绑在树上了。
            
               就像那些武侠烂片里的情节一样,她像个被土匪抢上山的山村少女一样,死命挣扎,一面哭喊:救命啊!!!
               老子当年刚把裤裆缝上,几乎每天都尿床,除了在家为了吃糖满地打滚两脚乱踢外,几乎没有过更粗暴的行为,连树都没爬过。对,因为我是家里的老幺,又是个男孩,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要是真演武侠片,我扮演个被土匪打劫的富家公子还差不多,去扮演英雄救美的男一号,那真是要了我的命了。
            
               我硬着头皮走过去,“你们把那女孩放了么……”声音还在发颤,根本不是喝斥的那种声调,那个“么”,就是商量的味道,其实我的潜台词是,我打不过你们,拿弹珠什么的把她赎身了可以不……
            
               小霸王一般都很上道,从我身上把能拿的东西都摸走,就跑一边玩去了,我从树上笨手笨脚地把她解下来。她呜呜呜哭着冲进教室,留下我尴尬地拿着皮筋站在树下。不过我是个很快就忘记不快的人,不好意思地舔舔嘴唇,对围观的女同学说:“咱们跳皮筋吧。”女同学回答得很干脆:“呸,不要脸,谁跟你玩。”从我手中夺过皮筋,吆五喝六地去一边玩去了。
            
               我两手插在空空的裤兜里,其实是有些恼火的,老子今天玩弹珠本来是赢家,现在落个两手空空,都怪这个“媳妇”。
        


        5楼2010-07-14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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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当时我觉得有“媳妇”是个有百害而无一益的事情,总是跟妈妈哭着能不能“离婚”。
                 妈妈的解释是,你们没有结婚,就不能离婚。你们只是订亲,所以是没办法的事情。我说,那我先结婚吧,那样就可以离婚了,我妈又说,不行,必须等到20岁。
              
                 这样的对话司空见惯。我那么执着地要离婚,而不是退亲,是因为我根本没有退亲这个概念,只知道离婚。有天去好友冬生家玩,并且决定在他们家吃午饭,结果在厨房他爹和他妈瞬间由斗嘴升级到武斗,从东厢房打到南头的牛圈,冬生他妈最终还是被打哭了,裂着被打歪的大声哭喊:老娘跟你离婚!X你妈个没良心的!……离婚!!
              
                 我很聪明,知道离婚就是两口子分开过的意思。
              
                 居然不能离婚,还得等那么久!20岁在我眼里遥远得根本不可及。我心里非常烦躁,一想想未来,悲从中来,以后为了给她赎身,我要损失多少弹珠冰棍儿香烟盒铅笔条啊。长期这样下去迟早破产,于是我想到了练武。
              
                 据说每个小男孩都有一个武侠梦,渴望能强身健体,身怀绝技,然后可以劫富济贫除暴安良。什么降魔棍夺命刀追魂剑火焰枪,要不就铁砂掌螳螂拳蛤蟆功八卦腿。
              
                 我们经常聚在一起共同研究武功,修炼神技,我们依然打不过小霸王,依然受别人欺负,但至少在心理上得到了莫大的满足。小伙伴们从此做的梦里,多了一位大侠(其实就是自己),打败了土匪恶霸,把他们的银两都分给了农民,自己甚至成为一方首领,带领一众小侠闯荡江湖……
          


          6楼2010-07-14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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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一开始练武的目的就带有浓郁的小农意识:救媳妇。
                
                   我不爱她,我救她,也就救了我的弹珠。你甚至可以说,在我心里,媳妇远没有弹珠重要。我也就是打着救媳妇的幌子去抢救自己的玩具了。
                
                   由于练武太勤奋,以至于裤子经常磨破,搞得我妈很恼火,一生气用一种质量超级好的布料,把我所有裤子的膝盖和两个屁股墩上都订上了补丁。从此我走街串巷,别人都忍俊不禁,以为我是个小乞丐,而同学们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因为穿得破,又姓王,他们都叫我“破烂王”。
                
                   我倒挺坦然,但是我“媳妇”不干了。因为大家都说她是“破烂王”的媳妇,据说她回家也要求与我分开,她妈妈也说,必须等到20岁。
                
                   当年我幼儿大班,5岁。我知道,我和我的女同桌兼女朋友,都迫切地想坐上时光列车,飞速地去往15年后。
            


            7楼2010-07-14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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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至于我懵懵懂懂浑浑噩噩直接杀到了青春期前夕还是白痴。我以为媳妇就是个名词,男人都得有一个这样的女人,只不过有的晚一些,有的早一些,像我这样是未免太早了些,但也无可厚非。
                  
                     小学毕业时,同学之间相互填一个评语。我给我“媳妇”的评价是:你是一个学习认真的同学,希望你以后能更上一层楼!
                  
                     就这句话还是抄来的,没什么特别之处。我把她当成众多女同学中的普通一员。从来没觉得特别。
                  
                     关键是她长得也一般,或者直接点说就是彻底的不好看,又脏兮兮的,学习也不是最好,我压根就不喜欢她啊。小时候,我要喜欢一个人,她的成绩一定是很好的,而且是班干部,我那个“媳妇”不是组员就是队员,连卫生委员都没混到过,课代表也没她的份。我怎么可能注意她啊。
              


              10楼2010-07-14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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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家里人却总是安排两家一起吃饭,一起进城什么的,连去动物园都得见到她,傻不拉几地一人舔一根雪人冰糕,目瞠口呆地看着笼子里的老虎,吓得大气不敢喘。只有那时候,我才会心甘情愿地拉着她那冷飕飕的小手,紧紧地握着,她的爸爸哈哈大笑:你要保护好你的“媳妇”哦。我心里想,要是老虎扑出来,我就把她甩出去扔到老虎嘴巴里,那样我就有机会逃跑了。
                    
                       不管怎么说,保护“媳妇”是我在小时候除了“好好学习”之外听到最多的话。我心里想得很简单,无非就是不让她被人欺负嘛。多买点弹珠“防身”就好了。
                    
                       直到上了初中,我才知道,保护“媳妇”不是口号,而是一种责任,甚至是一种负担,甚至需要付出代价,必要时可能流血牺牲。我的生命,也就此打开新的一页。与时俱进地,我开始自己轰轰烈烈的青春期。
                       初中意味着要离家求学。只有镇上才有中学,我们从村里考试,过了分数线,就可以去镇中学读书,做个“文化人”了。
                    
                       我学习不赖,她也不差,所以都顺利上了中学。杯具的是,我们没有选择,只能在一个学校;洗具的是,由于同一年级的学生来自10来个村,数量不小,只能分班,我没和她分到一个班。
                    
                       其实大家当时也就十岁出头,从来没有离开过家,更没在外面过夜的经历。第一天很兴奋,在脚臭、汗臭甚至尿臭中,紧张新鲜地进入梦乡,浑然不觉破烂的宿舍肮脏的床铺意味着什么。第二天就不行了,几个怂货太想家,就哭了。先是小声抽泣,后来是低声呜咽,到后来简直是嚎啕大哭,而且加入的人数越来越多,那场景极其忧伤。
                


                11楼2010-07-14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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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是怂货之一,不光是嚎啕大哭,简直哭得撕心裂肺。我有哥哥有姐姐,家里排行老末,爷爷宠,奶奶爱,在家里仗势欺人横行霸道,连养的老母猪都敬我三分,见了我要绕道,从小就是妈妈或者姐姐给我穿衣服,系纽扣,洗脸刷牙都有人管。现在,过的这叫什么日子啊,我连纽扣都数不清楚,系来系去还是错了行,裤子虽然只有两条腿,但为啥每次我都前后反着穿呢?还有,洗脸和洗脚用的是一块毛巾,总有尘土垃圾落在我铺位上……其实在我妈妈的熏陶下,我是个爱干净的小孩。现在简直是落进猪圈了,这反差也太大了。而且同学几乎都不认识,不像小学一样,还没上学就都认识了。
                      
                         越想越悲凉,越哭越伤心。其实,这些都是生活上的琐事,还不至于让我伤心欲绝,我最难过的是,上学第一天,我被我的新同桌给打了!!!
                      
                      
                         被打也不至于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最屈辱得是:打我的新同桌是个女的!!
                  


                  12楼2010-07-14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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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经过很简单:老规矩,男女生同桌,先划三八线。因为刚入学,一时找不到趁手的工具,我就用粉笔随手划下一条线,警告我的新同桌:不要超过这条线,你的东西,包括你的身体,任何部位都不允许!!
                        
                           我说过,我是个厚道人,别人都只给同桌留铅笔盒那么大的位置,我把给“媳妇”的特殊标准给了我的新同桌,给她留了书包那么大的面积。
                        
                           不料,新同桌一声不吭,夺过粉笔,顺势用袖子把我划的线抹掉,重新划了一条线,那条线比我国任何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更加不平等——她只给我留了铅笔盒那么大的面积!!!
                        
                           “你找死啊!”我怒不可遏,从小到大,我就没见过这么嚣张的同桌(实质上我也只有过一个同桌,而她总是听我的)。我不是君子是小人,动口又动手,说完就打了她一下。
                        
                           惊世骇俗的一幕就在3秒钟后上演:我的同桌动作敏捷,啪啪给我左右开弓两个响亮的耳光,然后站起身踹我一脚,然后揪住我的头发,死命地往墙上撞……直到老师来了喝止。
                        
                           ……
                    


                    13楼2010-07-14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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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被一个女人揍了一顿!短短一分钟时间,这就成为一个铁的事实。我不是没还手,是根本不是对手,她个子比我高,身体比我壮,胳膊比我粗,拳头比我大。比起从小就揍我的那些小霸王,估计她单挑肯定没问题,群殴的话,车轮战她能弄倒仨。
                          
                             在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时候,我只能选择哇哇大哭。于是,赵镇中学初一4班的王姓同学被女同桌打哭的事情迅速传播,比我当初订了娃娃亲这回事传得更快。
                          
                             在上了初中的第二个夜晚,我屈辱地大哭着,想到我的“媳妇”可能也听说我被打这回事了,从此可能再也不怕我了,再也不听我的话了,再也看不起我这个窝囊废了,悲从中来,泪如尿崩,差点哭晕过去。
                             在新学校过了不到两个星期,我就成为知名人物,就像小学时路人皆知我就是有“媳妇”的那个同学一样,现在我是一个被女生打哭的同学。
                          
                             十来岁的我,体弱多病胆小如鼠,懦弱怕事敏感自卑。我用近乎逃避的生存法则活在这个校园里。一个学期时间,我除了读书几乎不做别的事。这期间,只有一件事让我记忆犹新。
                      


                      14楼2010-07-14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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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天,她来了。我的“媳妇”到我们班教师门口,托同学把我喊出来。我见到她时特别惊讶。因为我刻意躲着很多人,最主要的就是她,我想出很多躲避别人的办法,却从来没想过有人会主动找上门来。
                               “你要干嘛?”
                               “没事……”
                               “没事你来找我?”
                               “看看你在这个班怎么样。”
                               “能怎么样,就那样。”
                               “我听说你同桌打你……”
                            
                               我的脸顿时涨得通红,小男孩那长期被挤压的尊严委屈伤心和愤怒同时涌上心头。她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居然有这样恶心的人,人家挨揍了,她还幸灾乐祸,跑来故意羞辱我!!!
                            
                               “滚蛋!!!”
                            
                               我恶狠狠地骂她,顺手一把将她推倒在地,转身回了教室。
                            
                               我这辈子都不想跟她说话!我暗暗对自己发誓。 


                        15楼2010-07-14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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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永远的统治,也没有永远的被统治。只有不停的斗争。
                                  ——初中历史老师
                              
                                 我的童年、少年、青年时期,其实总体来说,都是快乐的。初中一年级,是我记忆中最灰暗的一年。那估计是我从童年到少年的成长历程中,苦苦挣扎的必经阶段,比别人来得更极端些,但好处多多——我挨打的日子快结束了。
                              
                                 我喜欢历史课,喜欢历史人物,比如太平天国的“天父”杨秀清。不为别的,因为我的女同桌和他同名同姓,每次老师讲到这里,大家就一片哄笑。那时候已经是初一第二学期行将结束了,我们在盼望快乐的暑假前,满心长草。就连我这个门门功课第一名(不是我厉害,是我除了学习没事做)的学习标兵都坐不住了,就想着快点放假。
                              
                                 就在这种相对愉悦的前提下,我少有地放肆了一回,在老师讲完课后,下课和同学们学“天父”装神弄鬼的样子,嘲笑杨秀清。
                              
                                 没有例外,我的女同桌又打了我一顿。班主任在他的办公室给我洗脸,抹去我满脸鼻涕,又好气又好笑:“你一个大男人,被一个小姑娘三番五次打哭,丢不丢人啊,你看看你这傻个子,可惜了……”
                          


                          16楼2010-07-14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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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前面的责备,我早就听烦了,但是最后一句让我一愣,我抬头一看,发现镜子里那个哭包除了头发乱蓬蓬外,个子长高了不少。
                                
                                   对呀,老子长大了,为什么还要怕女人呢?一次再次武斗事件中,我……算了,打女人不算本事,细节不说,总之取得全胜。从此,我一翻身成为统治者,“天父”被我征服了,她对我绝对服从,我在初中的梦魇终于结束。
                                
                                   记忆中,我那段时期饭量巨大,飞速发育,不光打得过女人,还打得过大多数男生,甚至高年级的男生。以前是因为我实在不值得欺负,没人找我打架,现在是同村的孩子受了欺负会找我帮忙。我一发不可收拾,在斗争中度过初中二年级,来到命运的第一个十字路口,初三。
                                
                                   我的“媳妇”可能考上中专,去一个小城市的护士学校读书。这个消息是在两家聚餐的时候我才知道的——初中三年,我只和她见过一次面。
                                
                                   我当时已经想明白了,当时她来找我,是关心我,看看我被女人揍过以后是不是需要安慰一下,而不是来羞辱我的。在听到她要去另外一个城市读书的消息后,我竟然有点舍不得了。
                                    有意无意地,屋子里只剩我和她。两家的大人要么借口出去买东西,要么在院子里乘凉,我不识时务的表妹被奶奶硬拽着也走了。
                                
                                   ”为什么要去读护校?”
                                   “因为老师说我能考上。”
                                
                                   这是实话。在那个年代,中专比高中的分数线高很多,对于农村的父母来说,中专意味着再供三年学,孩子就可以有工作,赚工资了。对于孩子来说,上什么都无所谓,因为他们不知道未来的命运应该在自己手里。
                                
                                   “你家里知道吗?”
                                   “不知道。”
                                
                                   回答问题的是我,我知道她在问什么。因为我频繁打架斗殴,成绩急剧下滑,从全校第一名,堕落到进不去前100名。


                            17楼2010-07-14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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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已经完蛋了。
                                  
                                     “你还是得看点书……”她想了很久,憋出这么一句话。我当时哪听得进去这个。那时候街机事业飞速发展,录像厅最流行的是《古惑仔》,我没去砍人就不去了,还看书?我根本就没搭这句话。
                                  
                                     我不记得后来东拉西扯了些什么,总之那次对话草草了之。
                                  
                                     我妈的意思是,让我也上个护校,陪着她。我的意思是,老子一个男人,将来去做护士,多恶心啊。我爸同意我的观点,他是个警察,最受不了的就是娘娘腔。
                                  
                                     其实当时我别说护校,连最破的高中都考不上。这个事实其实也瞒不住,在实话实说后,我被活活揍了三天,是吊起来用皮带抽那种。
                                  
                                     当年我14岁。因为打架太多,不但下手凶狠,连抗打能力都得到极大的提升。和三年前在宿舍嚎啕大哭的那个怂货判若两人。我这样的转变看得我妈又欣慰又痛心。
                                  
                                     我只穿条短裤,光着膀子,被爸爸直接吊在了街门上,用拴牲口的缰绳五花大绑,然后吊起来,用皮带抽。我爸有条水牛皮的武警皮带,沾上水,打起人来啪啪很响,而且一下去一道血痕。打累了,他就出去串门打麻将去,回来接着打。
                              


                              18楼2010-07-14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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