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成功吧 关注:2,185贴子:13,688
  • 4回复贴,共1

明朝与荷兰之战——郑氏集团部分(转)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此贴只转载其中的第六部分。


IP属地:广西1楼2010-07-15 02:53回复
    6、郑氏集团  
    崇祯六年,即公元1633年的明荷之战,是以“七七事变”开始的,这年七月七日,荷兰人没有任何正当的理由,也没有进行任何事先的宣战,就向明朝发动了突然的进攻(荷兰人偷袭厦门时郑芝龙曾派人去询问为何开战,荷兰人只答复说有“充分理由”开战,却说不出具体理由)。但荷兰人并没有想到,他们将要面对的敌人,并不仅仅是明朝海防卫所序列里的正规军队,还包括一支新近崛起的民间武装力量,而在许多情况下,民间武装的反应烈度,是超过官方力量的。  
    这支民间武装的首领即是郑成功之父郑芝龙。当年明朝开国之时朱元璋曾经将日本列为不征之国,因此即使是倭寇闹得再凶,即使是丰臣秀吉入侵朝鲜,明朝皇帝也从未想到过进攻日本。反而是一群半商半盗的中国平民,具体来说就是以后来的“开台王”颜思齐为首的二十八名海盗,曾经想到过要占领日本,并以此为基地“徐图中原”。郑芝龙,就是这二十八人中最年轻的一位。  
    颜思齐等人约定于天启四年(1624)的八月十五日起兵倒幕,不料消息走漏,日本幕府派兵来捉拿,他们只得匆匆逃走,在幕府士兵的包围中杀开一条血路,无一落网。一年后,颜思齐亡故,郑芝龙继任。在他的领导下,这个集团的规模急剧膨胀。据记载:“郑芝龙之初起也,不过数十船耳,至丙寅(天启六年,1626年)而有一百二十只,丁卯遂至七百。今(崇祯初年)并诸种贼计之,船且千矣。”这与荷兰人记载郑芝龙在1627年有船四百只,人员七万,1628年6月“海贼一官拥帆船一千艘”是大体一致的。  
    而且,郑芝龙集团很快披上了官方的外衣,从一开始他们就与寻常盗匪不同,在大陆沿海作战期间,不杀不抢,甚至还开仓赈济灾民,他们一再表明自己不是恶匪并多次击败明军围剿部队后,明朝被迫进行招安。郑芝龙等的就是这个,虽然官职不大,但他从此就有了合法身份。打着朝廷的旗号,郑芝龙率领着这支不要明朝一分钱的强悍武装,通过一系列“剿匪作战”,彻底扫平了当时东南沿海的大海盗李魁奇等竞争对手,一举成了当时东亚地区的超级海上势力,能与之抗衡的,只有荷兰人和海盗刘香的联合力量。  
    


    IP属地:广西2楼2010-07-15 02:54
    回复
      2025-05-23 01:05:20
      广告
      早在郑芝龙招安之前,郑氏集团与荷兰人就交过手,那是1627年,第二任荷兰台湾总督迪•;韦特(Gerand de with)曾发兵攻击在福建铜山的郑芝龙,企图削弱其势力。这次攻击结果是,“司令到达该处后,遭受海贼火船猛烈攻击,只好率领维蕾德号、伊拉斯莫斯号,不发一炮,逃往爪哇,临走前命令其他快艇和帆船返回此地(台湾)。但是前面已经提到,迄今尚无一人回来。”参加这次攻击的荷军差点全军覆没,因此,虽然后来双方关系有所缓和,但当1633年战争爆发时,荷兰人还是对他们下了毒手  
      7、大战料罗湾  
      1633年7月7日,新任荷兰台湾长官普特曼斯率领以密德堡号为旗舰的十三艘荷兰战舰,以突然袭击的方式对明朝管辖的南澳发起了进攻。明南澳守军立即还击,激战中,明把总(守备队长)范汝耀受重伤,17名明军将士阵亡,而荷兰军亦有相当伤亡,不得不解围北上。7月12日,荷兰舰队来到厦门,当时厦门港内停泊着几十艘明廷和郑芝龙军的待修船只。此时南澳战斗的消息尚未传来,明军厦门守将张永产正在泉州操办器械,郑芝龙也正在率主力部队在福宁剿匪。因此荷兰舰队到来进行偷袭时时,中国方面实际处于毫无戒备的状态。结果,荷兰人一举烧毁和击沉了中国方面的15艘舰船(郑军10,明廷5),并登岸“大掠”。偷袭得手后,荷兰人封锁了厦门湾,强迫金厦附近的村庄向荷兰人进贡猪牛等物,并威胁中国方面开放贸易。  
      7月26日,中国方面的答复来了,荷兰人提的条件是中国方面立即停止同西班牙、葡萄牙等国的贸易,只能与荷兰人贸易,否则将再度开战。中国方面的答复是:荷兰人先赔偿战争损失,退回大员,然后才有可能谈判商务方面的问题。  
      这种谈判纯属鸡同鸭讲,没有可能成功。荷兰人再次进攻厦门,游击张永产和同安知县熊汝霖督度明军迎击,荷军败退,10余名荷兰士兵被杀。明朝海军追至外洋,因风向不利,经两昼夜未能接敌而回。败退的荷军在海上游弋二十余日,不敢再攻厦门,于是转而从料罗湾进窥海澄境,海澄知县梁兆阳率兵夜渡金门浯屿,袭破荷军,焚其小舟三艘,获五艘。浯屿之战后,荷兰人由于接连吃亏不敢贸然进犯,明朝地方管员也在等待朝廷对于这次明显不是小打小闹的冲突的处理意见,因此在整个八九月份的台风间隙里,明荷双方只保持小范围的接触。  
      9月22日,福建巡抚邹维琏接到圣旨,崇祯皇帝严令惩荷。邹维琏立即飞谕各地文武将吏,不许再谈“互市”二字,“誓以一身拼死当夷”。10月12日,邹维琏自省城抵达漳州,檄调诸将,大集舟师。以郑芝龙为先锋,高应岳为左翼,张永产为右翼,王尚忠为游兵,吴震元、陈梦珠记功散赏。安排停当后,散发海战方略给各位将领。10月15日,他亲自渡过海澄,誓师督战。  
      厦门之战损失最重当属郑芝龙,损失的人马既是部下又是绿林兄弟,因此,除了明朝官方安排的赏格外,郑芝龙本人动用了江湖令。他用自己的私人金库对手下发出赏格:参战者每人给银二两,若战事延长,额外增给五两。每只火船16人,若烧了荷兰船,给银二百两(16人分),一个荷兰人头给银五十两。考虑到当时朝廷的七品官月俸,相当今天县处级干部的月工资也不过白银五两左右,这个赏格相当之高。高赏格加上江湖义气激起的愤怒,使得郑芝龙的部下士气高涨。  
      在明方积极备战时,荷兰人也不敢怠慢,他们招来了郑芝龙的对头大海盗刘香为增援。刘香带来了战船五十余只。这以后的一段时间里,双方重兵集团互相搜索,互寻战机。直到1633年10月22日,最终爆发了料罗湾大战。  
      这是一个寂静的黎明,得到可靠情报的明军主力一百五十艘战船悄悄开到了金门岛南部的料罗湾口,在那里,正停泊着荷兰-刘香联合舰队的全部主力。当发现明军来袭时,荷刘舰队摆开了一个荷兰战舰居中,海盗船四散策应的防御阵形,明军舰队则在料罗湾东南角展开,以郑芝龙部队为先锋,顺东风采取了两路突击,黑虎掏心的战术。按照事先布置,明军主力部队全部直奔荷兰舰队,只以辅助部队对付海盗船。同时,他们采用了荷兰人在欧洲战场从未见过的打法――火海战术。明军150艘战船中,只有50艘是炮舰,其余100条小船清一色的火船,随着一声令下,在大船火炮掩护下,百条火船蜂拥而上搭钩点火。


      IP属地:广西3楼2010-07-15 02:54
      回复
        其实这文有必要全文看 这样能容易了解来龙去脉。
        附一个原文的地址:http://tieba.baidu.com/f?kz=101851867
        有耐心的朋友可以全文读完。


        IP属地:广西5楼2010-07-15 02:59
        回复
          太棒了,打的好。


          IP属地:安徽6楼2010-07-16 21:4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