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对于维护矿大声誉的校友和大部分网友的立场是不一样的。 从法律上说,公开承诺的公益性捐赠,签了合约是必须兑现的,这种许下的承诺就是欠下的债,对于捐赠者也可能获得一定的社会声誉,(但价值不一定能对等),吴幽没有兑现承诺,确实违法了,学校选择起诉得到法律的支持。
但广大网友更愿意相信,一个这种公开承诺的公益性捐赠必然不会轻易作出,仍然愿意相信其是有捐赠的初心,而且其所在的领域确实过去几年面临巨大困境,导致其在捐赠承诺后无力兑现承诺,并且从其说明愿意将收益权,或者比特币做为捐赠标的时,已经说明其确实面临巨大困境了,创业艰难百战多,在这种情况,母校选择起诉强行逼捐,寒了创业人的心,特别是做为母校学子的心,造成的负面社会影响太大了,就算矿大赢得了官司也输了人心,对以后矿大校友捐赠甚至社会捐赠都有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