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备用信用证
备用信用证,简称SBLC(standbylettersofcredit)
又称担保信用证,是指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款为目的,而以贷款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
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并随附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得到开证行的偿付。备用信用证只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的部分条款,现在为UCP600部分条款。
集担保、融资、支付及相关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金融产品,因其用途广泛及运作灵活,在国际商务中得以普遍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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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用信用证融资的办理流程
1、申办流程
境外A公司在该行离岸部开立外币账户,存入外币资金或取得开证额度;境内B公司(须为三资企业)在该行国内机构开立人民币账户;
该行境内机构以离岸备用信用证担保作为保证条件,完成对境内B公司人民币贷款的额度审批;
境外A公司以100%保证金或使用开证额度,由招行离岸部开立以B公司在该银行开立账户的境内分支机构为受益人的备用信用证。
收到上述备用信用证后,该行境内机构向境内B公司发放人民币贷款。
2、业务流程
境外A公司(备用信用证申请人)提交备用信用证申请→该行总行离岸业务部开立备用信用证→该商银行境内机构人民币贷款→境内B公司(三资企业人民币贷款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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