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分拆佛山市,分别并入到广州市、肇庆市、江门市:
将原佛山市禅城区和南海区并入到广州市,并改成广州市南海区,驻原佛山市;
将原佛山市三水区并入到肇庆市,并改成肇庆市三水区,但驻地不变;
将原佛山市高明区和江门市鹤山市合并,组建江门市高鹤区,驻明鹤镇(由高明区明城镇和鹤山市鹤城镇合并而成)。
将原佛山市禅城区和南海区并入到广州市,并改成广州市南海区,驻原佛山市;
将原佛山市三水区并入到肇庆市,并改成肇庆市三水区,但驻地不变;
将原佛山市高明区和江门市鹤山市合并,组建江门市高鹤区,驻明鹤镇(由高明区明城镇和鹤山市鹤城镇合并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