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是我市东西向重要交通通道,对推动我市区域路网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区域通行能力和路网建设水平,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国道342日凤线国道107至淇县葛箭村西段改线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107-410600-04-01-906038。
二、线路走向及建设规模
项目起点位于淇县高村北国道107京港线与既有国道342日凤线交汇处,顺接南海路,与国道107交叉处采用菱形互通式立体交叉方案,之后下穿京广铁路,在三里屯北利用已建南水北调桥后折向西行,经鹤淇电厂北与省道305濮淇线平面交叉,终点止于葛箭村西北与规划省道305交叉处。路线全长8.889公里,其中新建8.813公里,完全利用现有南水北调桥。
三、项目技术标准
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下穿京广铁路近城区路段兼具城市道路功能,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一般路段路基宽25.5米,近城区路段路基宽54.4米,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桥涵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均为1/100。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四、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为鹤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67233.71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国省补助资金,不足部分地方政府自筹。
六、建设工期
项目计划施工工期为3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