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转移登记所需要的资料有,1、被转移名下的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2、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决定书,3、行驶证原件,4、车主身份证明材料,5、交强险保单和核定协议书,6、其它有关证明材料。转移登记实行提供受让方有关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以证明交易合法真实性的原则。转移登记所需要缴纳的费用也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收取的。办理转移登记,受让人和转让人之间要先签订书面协议,确定车辆转让价款及其他相关承诺,其次要去车管所进行转移登记手续,完成相关文件的填写、手续办理等,最后由车管所开具或者更新受让方的行驶证,并发放新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完成车辆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