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规的公立医院开出的德谷门冬,至少出现两次质量问题。在正常情况下,注射胰岛素时,调整好刻度,按动德古门冬注射笔尾部,药瓶里的药剂向体内给药时,药瓶尾部的白色螺旋丝杆,会一直抵住药瓶底部,随着按压注射笔,将胰岛素从药瓶中挤出向体内给药。然而视频中有问题的德古门冬,白色的螺旋丝杆出现故障,无法顶住药瓶的底部,处于悬空状态,导致无法注射。后来,把相关的视频和照片,和有问题的德古门冬给了医院。医院内分泌科的主任,也包括其他几位医生都看过,当时主任的回复也比较客气,说药有问题肯定会有人负责。可以向医药代表反应解决。我觉得这样的说法也有合理的地方,毕竟药不是医院生产的,找医院,医院也要去找医药代表。直接当事方,应该会比较快的处理问题。就把有问题的药品,包括照片和视频给了医院,医院也转交给了医药代表,医药代表的确来了电话,但她一上来就说,他们卖出了很多的药,从来没有出现过问题(我们普通人不掌握相关数据,不知道有没有其他人也发现同样的药品问题?)。在电话中她反复说不是他们问题。那就奇怪了,有照片有视频,而且还有药品的实物,事实和证据充分,却还百般的的推脱,让人无法理解。经过相当一段长时间的电话沟通,即便在事实与证据的面前,对方就是不承认有问题,最后我只能和她说,这支药也没有多少钱,但这是是非问题,遇到药品质量问题至少要向你们反映,你们愿不愿处理随你们的便,一只德古门冬也没多少钱。医药代表最后终于不情不愿的同意更换一支胰岛素。本以为事情这样就结束了,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后来又发现一只有类似问题的德古门冬,再一次向医药代表反映问题时,她就直接拒绝处理,让我自己去找厂家。这让人感到有些惊讶,医药公司可以对他们的问题产品不负责任,不处理?这就是他们的态度?从头到尾,我没有向医院,包括医药代表,提出过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仅仅是反映事实,提供证据和实物,只要求更换合格的药品而已。这个要求难道不合理?她可以拒绝处理他们的问题产品吗?她的行为符合国家对药品的监管规定吗?另外,第一次我把有问题的药品给了她,换了一支药回来。第二次也同样把有问题的德古门冬交给了她,但她没有更换,那我是不是有权把第二支有问题的德古门冬要回来?因为既然没有更换,那支有问题的德国门冬的所有权还在我这。而且,要回来也可以作为一个实物证据保存,虽然有图片有视频,但上一次医药代表在事实和证据面前百般的推脱,让人对她产生了严重的不信任,如果她耍赖不还怎么办?一只德国门冬也没多少钱,但她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处理方法,让人觉得恼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