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般皆可入道。在质变之前是量的积累,法考已经到了这个阶段了。因此,先术再道。先成为法师,法师积累够了,下一个阶段,就要进入道师了。最后,万法皆由心,不为身所束。随时都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故路漫漫,上下求索。这只是一个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发展的一个初级阶段。具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考思想,是以考生为中心的,现代化乃至超现代化发展道路上的本质把握。不仅仅要吸收法考大纲、机构重点、案例指导书的优秀思路,还要以唯我唯心主义进行认真赠别、吸收,且不可全盘机构化。同时还要注意积累发展,利用好法考这些“关键少数题目”,增加难度,反机构押题规律,培养考生的发散性思维,这是有积极作用的。背题,抄法条等简单题目是对法师信仰是有极大破坏作用的。因此必须牢牢抓住法考主观题这个关键因素,培养一批,有法律素养,高道德品质,尤其是玄学唯我唯心主义思想蓬发的高素质队伍。要坚持贴吧内的广泛交流,弥补思想上的匮乏,知识上的不足,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考的全面建设,保障考生能从每一次考试,每一个题目中感受到,考、法、道浑然天成的感觉。从而建成出题人裁判、机构答辩(狡辩)、考生无独三的有机生态平衡,保障各方利益的考试环境。现在我话说完了,谁同意?谁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