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2月10日,原高一年级10班刘同学携带电子产品(相机)入校并在晚自习课间使用,对其进行严重警告处分,停课七天
2.2022年11月3日,原高一年级2班魏同学与本班同学交往过密对其进行严重警告处分,停课七天
3.2023年2月22日,原高一年级9班邵同学,污言秽语,传播不良信息,对本班同学造成极大困扰,对其进行严重警告处分,停课七天
4.2023年2月23日,原高一年级2班杨同学带手机入校,并用模型机欺骗老师且在宿舍内充电并造成安全隐患,记过处分,停课十四天
5.2023年3月15日,原高一年级6班宋同学,在晚自习期间与本班同学存在不当肢体接触,此行为在学生中造成非常恶劣影响,记严重警告处分,停课回家三天
2.2022年11月3日,原高一年级2班魏同学与本班同学交往过密对其进行严重警告处分,停课七天
3.2023年2月22日,原高一年级9班邵同学,污言秽语,传播不良信息,对本班同学造成极大困扰,对其进行严重警告处分,停课七天
4.2023年2月23日,原高一年级2班杨同学带手机入校,并用模型机欺骗老师且在宿舍内充电并造成安全隐患,记过处分,停课十四天
5.2023年3月15日,原高一年级6班宋同学,在晚自习期间与本班同学存在不当肢体接触,此行为在学生中造成非常恶劣影响,记严重警告处分,停课回家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