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发魔女吧 关注:13,057贴子:63,722

回复:【勤版】各位喜欢练霓裳和谁在一起(⊙o⊙)?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卓一航啊,正因为爱得痛苦,最后在一起的话才难能可贵啊!
是不是很虐……
但是霓裳只爱一航,爱是强求不得的


36楼2011-07-04 16:01
回复
    就是因为投一航的太少啦!必竟他们的爱也来之不易……还是和霓裳好啦


    来自手机贴吧37楼2011-07-11 00:46
    回复
      广告
      立即查看
      师兄更具霸气,我喜欢霸气的男生。卓二航给我的感觉太扭捏,不直爽,和霓裳性格不合,在一起太痛苦。


      来自手机贴吧38楼2011-07-16 17:40
      回复
        


        IP属地:安徽39楼2011-07-17 00:08
        回复
          卓一航不解释。


          40楼2011-07-20 10:21
          回复
            我是比较支持卓一航,但是他却一次一次伤害练姐姐(她是75年生人,比我大很多啊)使我很愤怒。但是练姐姐却一如既往的爱着他 练姐姐,我永远支持你!!!!


            来自手机贴吧41楼2011-07-23 17:13
            回复
              我是比较支持卓一航,但是他却一次一次伤害练姐姐(她是75年生人,比我大很多啊)使我很愤怒。但是练姐姐却一如既往的爱着他 练姐姐,我永远支持你!!!!


              来自手机贴吧42楼2011-07-23 17:15
              回复
                投慕容冲的大多是伪君子不解释


                IP属地:安徽来自手机贴吧43楼2011-07-25 13:17
                回复
                  广告
                  立即查看
                  霓裳跟冲不冲在一起的情节我看了都没感觉,不知道你们怎么想的


                  IP属地:安徽来自手机贴吧44楼2011-07-25 13:19
                  收起回复
                    回复18楼:
                    嗯啊


                    来自掌上百度45楼2011-07-25 15:31
                    回复
                      回复44楼:
                      你的称呼和萧笑好像,哈哈


                      来自掌上百度46楼2011-07-25 15:34
                      回复
                        错,我在正儿八经的真小人。我真故我在。


                        IP属地:安徽47楼2011-07-25 19:30
                        回复
                          果断冲哥不解释~


                          48楼2011-11-07 00:23
                          回复
                            我很喜欢冲儿,而且也觉得他非常爱霓裳。但是,霓裳并不爱他,和不爱自己的人在一起是很痛苦的,所以我还是希望霓裳和一航在一起。如果可以,我真的希望冲儿有一个他爱也爱他的女人


                            49楼2011-12-26 22:33
                            收起回复
                              广告
                              立即查看
                              慕容冲,不是真正尊重女人,人品也不如卓一航,适合慕容冲幸福不是霓裳这种类型的。 我是霓裳的话,肯定喜欢卓一航,而肯定不会是慕容冲。 卓一航那温文儒雅,和练霓裳那爽朗开放的个性,是非常配的。 原作最后 两人没有在一起,是因为作者不想大团圆收场,想要为了突破爱情让此感情升华。 如果按照现代观点,两人最后应该是大团圆的。 电视剧比原著更符合常理。


                              50楼2012-01-24 02:5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