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定义,化妆品是指以涂、擦、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表皮、毛发、指趾甲、口唇等)或者口腔粘膜、牙齿,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产品。妆品按监管要求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
二、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生活品质要求也不断提高,进口化妆品受到了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下面就来给大家详细讲一下进口化妆品的通关流程。
1.国家实施卫生许可的进口化妆品,应当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2.国家实施备案的化妆品,应当获得相关备案凭证。
3.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除前三项外,还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
4.非销售包装的化妆品成品,还应当提供包括产品名称、数/重量、规格、产地、生产批号和限制使用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加施包装的目的地名称、加施包装的工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三、发胶进口清关申报资料:
1.贸易合同、装箱单、发票;
2.运单或提单;
3.官方原产地证
4.卫生证;
5.化妆品备案批件;
6.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
7.进口化妆品的名称、规格、数重量、产地的详细清单;
8.企业进出口权资质;
四、发胶进口清关操作流程:
1.化妆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凭证(批文) (发货前办理)
2.贴好标签、备货
3.准备单证
4.发货到港 (贵司安排或我司安排)
5.换单 (我司操作)
6.报关报检
7.出税缴税
8.查验
9.放行派送
10.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二、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生活品质要求也不断提高,进口化妆品受到了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下面就来给大家详细讲一下进口化妆品的通关流程。
1.国家实施卫生许可的进口化妆品,应当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2.国家实施备案的化妆品,应当获得相关备案凭证。
3.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除前三项外,还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
4.非销售包装的化妆品成品,还应当提供包括产品名称、数/重量、规格、产地、生产批号和限制使用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加施包装的目的地名称、加施包装的工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三、发胶进口清关申报资料:
1.贸易合同、装箱单、发票;
2.运单或提单;
3.官方原产地证
4.卫生证;
5.化妆品备案批件;
6.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
7.进口化妆品的名称、规格、数重量、产地的详细清单;
8.企业进出口权资质;
四、发胶进口清关操作流程:
1.化妆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凭证(批文) (发货前办理)
2.贴好标签、备货
3.准备单证
4.发货到港 (贵司安排或我司安排)
5.换单 (我司操作)
6.报关报检
7.出税缴税
8.查验
9.放行派送
10.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