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廷 高帝十年,汉廷领有内史、北地、上郡、陇西、蜀郡、巴郡、汉中、河东、上党、河内、河南、南郡、南阳、颍川、东郡、淮阳、太原十七个郡级政区。高帝十一年,刘邦复置代国,封皇子刘恒,并对代国封域进行调整。十一年正月诏曰:“颇取山南太原之地益属代,代之云中以西为云中郡,则代受边寇益少矣。”据此,刘邦乃收代国之云中郡属汉,而将太原郡益封予代国。又同年三月:“燕王绾、相国何等请立子恢为梁王,子友为淮阳王。”次年五月以后:“罢东郡,颇益梁;罢颍川郡,颇益淮阳。”此则刘恢之梁国辖有彭越之故梁国地与东郡地;刘友之淮阳国辖有淮阳、颍川两郡地。惠帝元年,“徙淮阳王友为赵王”。刘友徙封赵王后,淮阳、颍川两郡复属汉。据此,惠帝七年汉廷直辖区域当以高帝十年之十七郡为基础,增云中郡,减东郡、太原郡,领有十六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