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日常教育教学管理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引导学校按照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办学,创造更加适合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环境,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就规范中小学日常教育教学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日常作息时间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严格规范寄宿制中小学生的日常作息时间。小学、初中起床时间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可根据学生年龄段具体情况适当安排早操晨练。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 初中、高中不早于8:00。午休时间应不少于1小时。小学原则上不安排晚自习,初中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高中不晚于21:40,应预留出学生晚自习后不少于半小时的自由活动时间。小学生熄灯就寝时间不晚于21:00,初中生不晚于21:30,高中生不晚于22:30。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学校可根据当地季节变化对寄宿制学校熄灯就寝时间和早上起床时间做出适当调整,但要保证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含午休)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8小时。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严格规范非寄宿制中小学生的日常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初中、高中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保障学生午休时间不少于1小时。各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树立健康生活理念,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小学生就寝时间不晚于21:20,初中生不晚于22:00,高中生不晚于23: 00。
二、切实保障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时间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尊重教育教学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深刻认识保证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师生充分休息的重要性,科学把控学校的教学节奏和教学强度,不得占用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开展文化课教学活动。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不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活动。学校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确因疫情等特殊情况占用双休日的,可根据实际,经主管教育部门批准,调整为两周休息一次,一次休息四天,同时报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积极开展“阳光运动一小时”活动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充分发挥体育的综合育人功能,在学校形成全员参与体育锻炼的浓厚氛围。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开展“阳光运动一小时”活动,保证学生平均每天有一个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要调动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创新学生锻炼的内容和形式,充分挖掘体育资源,组建各种体育活动小组,开展各类体育竞赛。要加强活动内容、活动计划、活动场地器材等的管理,配备专业指导教师,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四、持续提升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质量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坚持“一校一案”原则,制订完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不得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补课。
五、加大宣传监督检查问责力度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及时、准确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加大对中小学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力度。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政策执行不力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跟踪督查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通知自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请认真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教育厅
2022年1月12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引导学校按照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办学,创造更加适合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环境,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就规范中小学日常教育教学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日常作息时间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严格规范寄宿制中小学生的日常作息时间。小学、初中起床时间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可根据学生年龄段具体情况适当安排早操晨练。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 初中、高中不早于8:00。午休时间应不少于1小时。小学原则上不安排晚自习,初中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高中不晚于21:40,应预留出学生晚自习后不少于半小时的自由活动时间。小学生熄灯就寝时间不晚于21:00,初中生不晚于21:30,高中生不晚于22:30。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学校可根据当地季节变化对寄宿制学校熄灯就寝时间和早上起床时间做出适当调整,但要保证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含午休)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8小时。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严格规范非寄宿制中小学生的日常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初中、高中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保障学生午休时间不少于1小时。各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树立健康生活理念,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小学生就寝时间不晚于21:20,初中生不晚于22:00,高中生不晚于23: 00。
二、切实保障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时间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尊重教育教学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深刻认识保证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师生充分休息的重要性,科学把控学校的教学节奏和教学强度,不得占用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开展文化课教学活动。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不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活动。学校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确因疫情等特殊情况占用双休日的,可根据实际,经主管教育部门批准,调整为两周休息一次,一次休息四天,同时报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积极开展“阳光运动一小时”活动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充分发挥体育的综合育人功能,在学校形成全员参与体育锻炼的浓厚氛围。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开展“阳光运动一小时”活动,保证学生平均每天有一个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要调动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创新学生锻炼的内容和形式,充分挖掘体育资源,组建各种体育活动小组,开展各类体育竞赛。要加强活动内容、活动计划、活动场地器材等的管理,配备专业指导教师,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四、持续提升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质量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坚持“一校一案”原则,制订完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不得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补课。
五、加大宣传监督检查问责力度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及时、准确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加大对中小学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力度。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政策执行不力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跟踪督查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通知自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请认真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教育厅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