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幼儿教师编制标准(试行)》,黔东南州的幼儿园教师编制标准如下幼儿园教师总量:按照班级数量和学生人数计算,每班固定配备1名教师,1名保育员。同时,根据幼儿园规模和教学任务的需要,适当增加教师制。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在普通幼儿园中,每20名残障儿童配备1名特殊教育教师,每班不超过2名。幼儿园外语教师:幼儿园可以根据需要聘请外籍教师或具有相应资质的中方教师担任外语教师,但外语教师编制不纳入幼儿园教师编制范围。幼儿园其他教育工作者:根据幼儿园工作需要,可以配备心理健康教育师、音乐教师、美术教师等其他教育工作者,但编制不纳入幼儿园教师编制范围。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编制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相关职能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