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樱迷吧 关注:6贴子:19
  • 5回复贴,共1

Sakura。花火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http://tieba.baidu.com/f?kz=833846017
_______________HI这是薇/孜/SAKURA,球认识0-0



1楼2010-07-28 11:49回复
    ONE
             HH是我高中时的好朋友。
             在那个集天下奇人怪人滥人狂人非人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的人为一炉的文科班,HH绝对特别,但还不算最特别。
              最特别的那个家伙,在一个太阳很温和的夏天的中午,从五楼教室最后面的窗户飞身而下,义无反顾地做了自由落体运动,正砸在楼下红色的垃圾筒上。垃圾筒变了形,鲜血溅了一地。他姓张,为了考北京大学而复读了三年,有个响当当的名号“张北大”。第二特别的那个老兄在高考语文试卷上,龙飞凤舞地写下“子曰:谁将声震人间,必长久深自缄默;谁将点燃闪电,必长久如云漂泊”,然后扬长而去。这是尼采的句子,尼采是个疯子。第二天此君上了市报的头版并进入精神病院至今未归。他喜欢引用古人哲人的话,不管谁说的一律用“子曰”二字起兴,我们就管他叫“子曰”。他是我和HH的铁哥们。
             而HH,高三时混着混着却也成功保送上了本市最著名的大学,因为他作为一个文科生居然动不动就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竞赛中得一等奖。学的是热门专业国际金融,据说拿的还是一等的奖学金,在学生会这种虚拟官场也干得游刃有余。所以说,这还是个清醒的家伙,大致知道生活是个什么东西。
              也附带着说说我吧。除了一年如一日地逮机会逃课和考试从来是倒数前三名外,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我不知道与人争狠斗气,没有患得患失的感觉。这让我的做着个不大不小的官的爸爸感到很绝望。
              说HH特别不是吹的,当时他在学校也算声名显赫。第一,他是个货真价实的数学天才。第二,他的车后座曾经载着校花招摇过市。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他是个吉他弹得一级棒的摇滚乐中毒者。一所重点高中里出现一个摇滚男孩,怎么看都显得鹤立鸡群。
              使HH彻底出了大名的是高三那年学校的元旦联欢会。那天HH戴着墨镜,特像个盲人,在旧旧的黑色牛仔裤外套了条花哨刺眼的肥大短裤。演唱前他扶着墨镜对着麦克风说了一句“我不知道是这个世界在撒谎,还是我的眼睛在撒谎”,这句话说得莫名其妙。也明显与喜庆的辞旧迎新的日子不和谐。然后HH抱着把吉他开始高唱Nirvanna的《薄荷茶》,上蹿下跳,声嘶力竭,与平时相比,面目全非。学校租的场子很豪华,音响效果出奇的好,他弱智般地嚎叫着,非常忘情,得到了从看台上飞来的三个可乐罐和一个苹果,还有一片嘘声和尖叫声。HH倒是坚持嚎叫到了最后一个音符,并完全以一派胜利者的风范扛着吉他心满意足地下了台。
             学校领导异常愤恨,新年一过便追究到我们班里:谁把这个节目报上去的?——那时我们班的文艺委员就是“子曰”。他在上报节目时写的是“男高音独唱:捷克斯洛伐克民歌《薄荷茶》”。
    什么海枯石烂、海誓山盟
          只是不现实的话语,仅此而已
    


    2楼2010-07-28 11:50
    回复
      TWO
      高一还在念理科的时候,我和HH在一个班,子曰在另一个班,但什么也阻隔不了我们的臭味相投。我们三个都热衷于逃课,经常相会在电脑室,他们鏖战于帝国时代,我在一旁看蔡志忠漫画。
      我们成了著名的三剑客。我们互相的评价是:HH——浪子,子曰——夫子,我——傻子。
      HH确实聪明。
      我就没见过他好好学习,我混他也混,可我的数学从来没及过格,而HH的数学从来就没失过手。
      也许有一点点遗传的原因。HH的妈妈是个小厂子的会计,HH会走路了就会玩算盘,会说话了就会背乘法口诀表。HH说他妈妈是一个脸色苍白笑容温柔的女人,死得很早。
      HH的爸爸对什么人都和和气气,做事却有点孩子气的慌慌张张,在他身上找不出一点HH果断强悍的男子汉作风。他是个不太成功的小商贩,做过各种小生意,最后在90年代中期稳定下来,开了个卖磁带和CD的音像店。我想HH就是在这时候得到了摇滚乐的启蒙。
      第一次看HH唱摇滚,那种感觉就叫“震撼”。
      那还是高一逃课最凶的一段时间,我在外面玩,竟然三天内丢了两辆自行车。被老爸知道后大骂了一顿“猪脑袋”“败家子”“丢了祖宗八代的脸”……我看不得他那张冬瓜脸就跑了出来。
      找到HH和子曰一起喝酒。我憋着一肚子气发现连酒精也解决不了问题,HH就说,那来点刺激的吧。
      那时候我已经十六七了,在音乐方面水平不高,我叫得出名字的歌星一定是红得连居委会大妈都能唱他的歌的那种。用英语数数都数不全,就更别说听英文歌了。而子曰也是个音盲,就听他哼唱过走调走得厉害的《西游记》主题曲“你挑着担,我牵着马”。
      HH带我们到了一家叫做“天使飘临”的酒吧。HH显然是这里的名人,他打了一圈招呼后跳上舞台,拿着把吉他熟练地弹了起来,然后张口唱道:
      我不是好人说的那种坏人/因为我没能学习那种学问/我更不是坏人说的那种好人/因为我玩不了那种假深沉。
      流转的灯光下,他的额头显得格外宽阔,挺直的鼻梁表达着内心的桀骜不驯,嘴角挂着一丝稍纵即逝的微笑,满含嘲讽。向来没心没肺的我被HH四射的热力深深感染了。
      HH曾说过,摇滚乐是一种真正负责任的音乐,它提醒人们这世界一刻也不安宁。它让所有习惯安逸的心脏习惯动荡,让所有习惯抚慰的耳朵习惯刺激,让所有习惯甜美的舌头习惯黄连。
      朋友是互相影响的,这样的思想深深地刻在了我的成长轨迹上。
      _______________HI这是薇/孜/SAKURA,球认识0-0
      


      3楼2010-07-28 11:50
      回复
        THREE
        来说说HH那场让全校一半男生红了眼的恋爱吧。
        那个学美术的女孩子是高三上学期转过来的,叫做何洁,有着修长的手指和天使一般的甜美面孔,喜欢穿长长的素色裙子。我们这所高中的女生大都长得很科幻,素有侏罗纪公园之称。何洁一出现,就被顺理成章地捧成了校花级的人物。
        像个童话里的仙女一样的何洁身上有一股天然的漂泊气质。我是个低智商的笨蛋,不习惯飘忽不定,但她立即吸引住了子曰和HH。
        子曰先下手但没有为强。他没过几天就对何洁说,子曰,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你可愿做我的女朋友?人家眨巴眨巴了眼睛,清脆地笑了起来,倒让子曰乱了阵脚。
        HH倒是出手不凡,在班会上摆了个深沉得不得了的姿势,弹唱了一首郑钧的《灰姑娘》。然后在当天放学的时候借着暮色,放轻声音对何洁说,你是一个公主,但我希望你可以做我的灰姑娘;我是一个混蛋,但我希望你愿意爱我这个混蛋。于是第二天,HH的自行车后座就绽放了一朵洁白的雪莲花。
        这场浪漫爱情像一场缤纷的烟花,灿烂,也短暂。才两个月,何洁就飘走了。据说是出国,去了个直到今天我还没在地图上找出来的叫做什么土库曼斯坦的国家。
        何洁走后好些日子HH都情绪低落。接着,他再次以打败理科生的成绩得到了全国中学生数学竞赛的一等奖,之后不久就在学校上演了吼摇滚的一幕,然后又及时获得保送通知书扭转乾坤,得以提前脱离苦海。集荣辱成败与万千瞩目于一身,HH始终笑得洋洋洒洒。
        但我知道何洁是HH胸口的一块痛楚。
        _______________HI这是薇/孜/SAKURA,球认识0-0
        


        4楼2010-07-28 11:50
        回复
          FIVE
          HH的大学生活一开始就很极端——他是顶着个招摇的鸡冠头走进学校的。
          和高中时一样,他轻松地获得了各科的高分和各位老师的青睐。他把一个学生该做的事都做得无可挑剔,同时也绝不放弃一些他自己想做的离经叛道的事。
          HH没有住在学校,而是在学校附近租了间民房。他在房间墙壁上写满了词语和句子,还有许多涂鸦,他称这个为“墙壁文化”。他组了一支叫做“肚脐眼”的地下乐队,玩PUNK,很快在圈子里混出了名气。
          一边,他的论文《对道德的经济学分析》获得学校学术节的第一名;另一边,他在最著名的朋克杂志上发表了《没有剃鸡冠头的都是伪朋克》的文章。一边,他穿得整整齐齐去竞选学生会干部;另一边,他穿着一条裙子在地铁站口唱kidrock和joydivision的歌。
          和高中不一样的是,他开始频繁更换女朋友。
          和HH惊世骇俗的生活相比,我的生活显得平淡无奇。
          在美国我过得很平和,没有崛起也没有堕落,没有获得殊荣也没有受到歧视。英语始终糟糕透顶,于是我学会了沉默,也习惯了孤独。最喜欢逃了课在通往公寓的路上漫无目的地游游荡荡。那条街上有银行、邮局、唱片店、蛋糕屋、酒吧,也有小偷、乞丐、神智不清的老人和漂亮的金发女郎。这些都与我关系不大。我清楚地知道,我之所以能在这里,都是老爸的钱换来的,美国人与我之间只有赤裸裸的利益关系。
          圣诞节的时候我收到了HH写来的一封邮件。
          “昨天落了今年第一场雪。我鼓起勇气去医院看了子曰。他说话还是必加子曰二字,但已经不认得我了。我是背着吉他去的,给他弹了首从前我们三个在一块最常唱的《无为》,我知道他用心在听。他的眼睛不像其他的精神病人那样晦暗和呆滞。还有,他很干净。
          “平安夜我哭得像个孩子,我们这些孩子,并没有平安地长大……”
          有时候我会非常非常地想念一些人和一些事,但我似乎从来就没有过特别想回家的冲动。和家里通电话,他们热乎乎地嘘寒问暖,我就冷冰冰地哦哦两声。扪心自问,我心底里,竟是有些怕的。
          我不敢确定我是否已经真正地成熟。
          秋天的时候,我收到了HH的一封书信和几张照片。照片上的他梳着老实的平头。
          “今年是我妈的10周年祭日。清明节给妈妈上坟后我和爸爸喝了一次酒。第一次,我真正认识了我爸爸和我自己。
          “摇滚让我无比傲慢地生活着。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英雄是个战士,认为我爸爸是个小心翼翼浑浑噩噩地生活的小市民。不!我错了!爸爸为了我,默默忍受着苦难,忍受着屈辱卑贱的生活,这样的耐力是自以为是的我从来不具备的。
          “隐忍才是一种真正的智慧。
          “……好久不弹吉他,听歌也只听一些早期的黑豹和eagles。我正在研读中国哲学史,发现老祖宗的智力不比老外也更不比我们低。我感觉自己正在走向古典的回归。人这一生,难道就是走一条出走——回归的路吗?”
          有一天,爸爸给我打来电话说,儿子,你妈想你想得生病了,过年回来一次好吗?——听到这话的时候我居然在电话这端失声痛哭。当晚我打开电脑给HH发了封邮件,只有三个单词:I miss you.几分钟后我收到了HH的回邮,也是三个单词:So do I.
          什么海枯石烂、海誓山盟
                只是不现实的话语,仅此而已
          


          6楼2010-07-28 11:51
          回复
            SEVEN
            那个下午有着冬日里难得的温暖阳光。
            出乎我的意料,精神病院居然是一个宁静而美丽的地方。在一片长有一棵巨大雪松的草坪,我看见子曰坐在原色的木制长椅上晒太阳。他穿着整洁的病人衣服,外面套着高中那会儿常穿的一件米色羽绒服,敞开着胸怀。只一眼,我就心疼得掉下了眼泪。
            子曰看着我们,有些迟疑,很快他露出了婴孩才有的天真的笑,说道,子曰,记得,呵呵,我记得。
            那我是谁,他又是准?我赶忙问道。子曰笑,只是说子曰,只是说记得,只是笑。
            我真的不知道子曰是真记得还是假记得,是真疯了还是假疯了。我想事情可能是这样的:我们在无可选择地越长越大,而他是在固执己见地越变越小。他的智力和心灵都在向出生时的零状态趋近。
            HH坐在了子曰的身旁,拨了拨琴弦。弹起了那首我们都非常喜欢的《无为》:
            有一张二十岁的面孔/我让你看到/有一颗两千年的心情/却有谁知道/我无为,却想无所不为/我在梦游,我在沉睡……
            HH低头看着吉他边弹边唱。子曰侧身看着HH边听边笑
            ________________)你看呀,你妈来了(________________
            


            8楼2010-07-28 11:5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