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书地理志》记载,后汉献帝建安十三年,魏武尽得荆州之地,分南郡以北立襄阳郡。这里的【南郡以北】是指南郡北部还是南郡以北地区呢?我认为应是南郡北部。理由如下:
1、从通常的汉语习惯来说,南郡以北的地区就不应包括南郡本身的范围,南郡以北要么表示南郡北部,要么就表示南郡以北地区,不可能是南郡北部”加上“南郡以北地区。而根据地理志记载,襄阳郡包含的县(除山都外)均为原南郡北部的旧县,所以按汉语习惯此处应为南郡北部。
2、有一定争议的是山都县,山都是南阳的旧县,后划归襄阳郡,但山都县划入襄阳郡的时间存在争议,有可能是建安13年魏武帝划入的,(《宋志》,魏武平荆州,分南郡编以北及南阳之山都立)也有可能是建安25年后曹丕划人的。《水经注》记载:建安十三年,魏武平荆州,分南郡,立为襄阳郡。表明南阳郡的山都当时并未划人襄阳郡。
《三国志》记载:(建安)二十五年春正月,曹公薨,太子丕代为丞相魏王,改年为延康。秋,魏将梅敷使张俭求见抚纳。南阳阴、酂、筑阳、山都、中卢五县民五千家来附。表明建安25年山都仍归南阳管辖未划人襄阳郡。
综上所述,《晋书地理志》”分南郡以北立襄阳郡“,最可能的一种解释,就是分南郡北部设立襄阳郡。
1、从通常的汉语习惯来说,南郡以北的地区就不应包括南郡本身的范围,南郡以北要么表示南郡北部,要么就表示南郡以北地区,不可能是南郡北部”加上“南郡以北地区。而根据地理志记载,襄阳郡包含的县(除山都外)均为原南郡北部的旧县,所以按汉语习惯此处应为南郡北部。
2、有一定争议的是山都县,山都是南阳的旧县,后划归襄阳郡,但山都县划入襄阳郡的时间存在争议,有可能是建安13年魏武帝划入的,(《宋志》,魏武平荆州,分南郡编以北及南阳之山都立)也有可能是建安25年后曹丕划人的。《水经注》记载:建安十三年,魏武平荆州,分南郡,立为襄阳郡。表明南阳郡的山都当时并未划人襄阳郡。
《三国志》记载:(建安)二十五年春正月,曹公薨,太子丕代为丞相魏王,改年为延康。秋,魏将梅敷使张俭求见抚纳。南阳阴、酂、筑阳、山都、中卢五县民五千家来附。表明建安25年山都仍归南阳管辖未划人襄阳郡。
综上所述,《晋书地理志》”分南郡以北立襄阳郡“,最可能的一种解释,就是分南郡北部设立襄阳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