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服务为中心。“以人民服务为中心”是构建社会道德的核心原则,它提倡建立以服务人民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精神需求为根本的社会道德文明体系。一方面,要求以全社会参与和发展的思想、行为和文化规范,促进社会公正、平等、调和的发展;另一方面,不仅要求在法律和道德制度中促进伦理规范的形成和深入,也要求在实际行动中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使社会道德不断丰富、完善。以人民服务为中心,需要建设者不断反思,将人民利益放到第一位,不断探索出更好的人文关怀、生活能力自主、社会资源公平、文化艺术多样性等社会共同体的建设之路,特别是要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不断解放和发展人的潜力,努力提升社会整体文化素质,推动朝着社会公正、和谐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