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验船师考试案例分析---机舱内的消防水带长度
PSC官员在对我公司某轮(2003年安放龙骨)进行检验时,发现该船所有的消防水带均为同一尺寸,其长度为每根20m。PSC官员认为,该船机舱内的消防水带长度不能满足公约2000 修正案第II-2 章第10 条的要求。
请问此要求正确吗?应如何进行纠正?
答案:
1. 规范/公约相关条文
根据SOLAS 公约2000 修正案第II-2 章第10 条10.2.3.1.1“消防水带应由经主管机关认可的不腐蚀材料制成,并具备足够的长度将水柱喷射到可能需要使用的任何处所。每条消防水带应配有一支水枪和必要的接头。在本章中明确为 “消防水带”的水带,与其必要的配件和工具一起,应存放在其供水消火栓或接头附近的明显位置,以备随时取用。此外,载客超过36 人的客船的各内部处所,消防水带应一直保持与消火栓相连接。消防水带的长度应至少为10m,但不超过下述长度:
(1)机器处所,15m;
(2)其他处所和开敞甲板,20m;和
(3)最大型宽超过30m 船舶的开敞甲板,25m。”
2. 问题分析
由于SOLAS 公约在2000 修正案以前的条款中,对消防水带的长度没有明确规定,只提到“水带的最大长度应使主管机关满意”,而很多公司对SOLAS 公约2000 修正案的要求不很熟悉,为了进货方便,就购买了与以往同一尺寸的消防水带而未加处理,这时,有此情况是不满足公约的要求的。本船在机舱内配备长度为20m 的消防水带,不满足SOLAS 公约2000 修正案第II-2 章第10 条10.2.3.1.1的要求。
3. 问题解决
将机舱内的消防水带截去一段,使其长度在10m~15m 范围内。
4. 备注
关于消防水带的长度,在IMO 关于SOLAS 公约第II-2 章中含糊表达的解释中已有规定,其内容与SOLAS 公约2000 修正案相同。因此,在1998 年5 月14 日以后安放龙骨的船舶也应满足以上要求。
PSC官员在对我公司某轮(2003年安放龙骨)进行检验时,发现该船所有的消防水带均为同一尺寸,其长度为每根20m。PSC官员认为,该船机舱内的消防水带长度不能满足公约2000 修正案第II-2 章第10 条的要求。
请问此要求正确吗?应如何进行纠正?
答案:
1. 规范/公约相关条文
根据SOLAS 公约2000 修正案第II-2 章第10 条10.2.3.1.1“消防水带应由经主管机关认可的不腐蚀材料制成,并具备足够的长度将水柱喷射到可能需要使用的任何处所。每条消防水带应配有一支水枪和必要的接头。在本章中明确为 “消防水带”的水带,与其必要的配件和工具一起,应存放在其供水消火栓或接头附近的明显位置,以备随时取用。此外,载客超过36 人的客船的各内部处所,消防水带应一直保持与消火栓相连接。消防水带的长度应至少为10m,但不超过下述长度:
(1)机器处所,15m;
(2)其他处所和开敞甲板,20m;和
(3)最大型宽超过30m 船舶的开敞甲板,25m。”
2. 问题分析
由于SOLAS 公约在2000 修正案以前的条款中,对消防水带的长度没有明确规定,只提到“水带的最大长度应使主管机关满意”,而很多公司对SOLAS 公约2000 修正案的要求不很熟悉,为了进货方便,就购买了与以往同一尺寸的消防水带而未加处理,这时,有此情况是不满足公约的要求的。本船在机舱内配备长度为20m 的消防水带,不满足SOLAS 公约2000 修正案第II-2 章第10 条10.2.3.1.1的要求。
3. 问题解决
将机舱内的消防水带截去一段,使其长度在10m~15m 范围内。
4. 备注
关于消防水带的长度,在IMO 关于SOLAS 公约第II-2 章中含糊表达的解释中已有规定,其内容与SOLAS 公约2000 修正案相同。因此,在1998 年5 月14 日以后安放龙骨的船舶也应满足以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