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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集灭道,真难分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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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性就是符号,表示未实现的完满”。当我的特殊身份受到挫折、被“错位”,当某些障碍物阻止我“成为我已经成为的人”时,我才能够与普遍性本身建立联系。
排斥悖反性的特殊来努力克服“太多普遍”这种僵局;这个例外的特殊立即实现普遍本身,并同时否定了其构造性特点。这就是普遍“本身”如何在其特定内容的对立面中得以存在。
“我未婚妻约会从不迟到,因为当她迟到时,她就不再是我未婚妻了。”普遍的“捕获”存在于被秘密排斥的东西之中。普遍人权的“人”排斥了那些被认为是“不完全”的人(原始人、未教化的野蛮人、精神病患者、罪犯、儿童、女人…)—在雅各宾党人统治的大恐怖时期,这种逻辑被发展到了极致,每个具体的个人至少都是被潜在地排除了:每个人都被一些“病态性“污点(贪污、自负等)打上了烙印,并且同样不适合人的理念,因此个人存在最终就这样有了罪恶。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3-05-29 22:1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