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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号起你绝对不知道的20条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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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号起你绝对不知道的20条法律知识,尤其是最后两条,听完颠覆你的认知。
第一、公职人员在全国的房产都能查得到,如果房产跟他们的合法收入对不上的话,那就麻烦大了。
第二、私生子能上户口,同婚生子一样也享有继承权。
第三、以后调查老赖的房产,不用东跑西跑了,老赖在全国的房产都可以一键通查。
第四、如果你有房子要卖,但是贷款还没有还清,没有关系,贷款不用还也能卖房了,现在可以过户。
第五、离婚时不需要对方同意。第六,起诉两次就可以直接判离,再也不会出现九条不判的情况。
第七、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
第八、二到八周岁的孩子,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定。
第九、八周岁以上的孩子离婚时呢,要征求孩子的意愿,第十,在自己家被人打了还手,属于正当防卫。第十一、在商场、餐厅等公共场所因为地滑摔倒,可以向商场主张赔偿。
第十二、物业公司以停水、停电等方式催缴物业费的,违法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十三、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也可以继承叔伯的房产。
第十四、遗嘱可以随时修改,并且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第十五、尚未出生的胎儿也一样享有法定的继承权。
第十六、丈夫给小三买房买车作为原配,是可以起诉追回的。
第十七、婚后公婆出资购买的房产和车辆,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八、女人长期在家带孩子,离婚的时候,可以向男方索要经济补偿金。
第十九、男方的工资、奖金以及公婆给的钱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即使砸,不上班也要砸到一半。
第二十、房东又出事了,湖北的一位女租客在出租屋内触电后发生意外。房东被其家属。索赔了136万元,由于房东的租房合同里面少了这么一句话,房东最后败诉,只能赔偿。
这也是给房东提个醒,租房合同一定不要大意,一定要加上这几句话,第一,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第二句,在该房屋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天然气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给承租人造成人身伤害,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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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3-05-30 16:23回复
    我差点信了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3-05-30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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