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本账”推动矿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强化矿山生态修复义务监管,全面排查5000余座持证矿山履行生态修复责任义务情况,纳入云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动态监管平台,加强事中事后动态监管。积极推动绿色矿山建设,走开发利用科学、开采方式合理、企业管理规范、生态保护良好的绿色矿业发展道路。截至目前,云南省共有23个矿山被纳入国家绿色矿山名录,30个矿山被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
石成玉表示,下一步,云南省将继续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进一步加强生态修复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参与生态修复,研究完善矿山修复后用地指标腾退利用等政策机制,全面统筹推进矿山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促进矿山生态修复持续投入、持续修复、持续增效,推动生态系统质量和碳汇能力提升,还自然以和谐、给大地以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