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销售带有包装的产品至德国,也就是将产品投放到德国市场。根据《德国包装法》规定,该卖家必须在不同阶段遵守不同的规定,其中包括确定和上报投放到市场的包装数量。
为了遵守《德国包装法》的规定,您必须在申报授权许可时以及在LUCID中报告数据时提供包装品数量。以公斤为单位,您对每类材料在该日历年(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包装数量进行估算。
例如
如果您在1月份签署授权许可协议,请提供至12月份的估算数量。如果您在7月才开始向德国发货(即:申请授权许可),请提供7月至12月估计的数量。
为了遵守《德国包装法》的规定,您必须在申报授权许可时以及在LUCID中报告数据时提供包装品数量。以公斤为单位,您对每类材料在该日历年(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包装数量进行估算。
例如
如果您在1月份签署授权许可协议,请提供至12月份的估算数量。如果您在7月才开始向德国发货(即:申请授权许可),请提供7月至12月估计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