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响乐是西方音乐中的一种重要形式,通常包括四个乐章,其典型结构如下:第一乐章:通常是快板的奏鸣曲形式,包括三个部分。快速的主题部分,表现出强烈的动感和冲击力。缓慢的第二主题部分,通常更为抒情,表达出柔和的感情。终结部分,通过展开和回旋等技巧将前两个部分进行转化,最终达到高潮和结束。第二乐章:通常是慢板的歌曲形式,表现出深沉的思考和内省情感。第三乐章:通常是三段式的舞曲形式,节奏感强,欢快明快,展现出活泼的气氛。第四乐章:通常是快板的奏鸣曲形式或变奏曲形式,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主题和变奏,通常会通过音色、速度、节奏等方面的变化,对前面乐章的主题进行重新演绎。第二部分是终曲,通常是快速、激烈、充满激情的结尾,以强烈的感情表达出音乐的高潮和结束。以上是交响乐的典型结构,不同的作曲家和作品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通常都会遵循这个基本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