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枫之林吧 关注:15贴子:606
  • 8回复贴,共1

【EXTRA】混沌银河 —— 领主的残响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前情提要:
【挂】混沌银河 —— 观察日记
三年以后,银河领主落魄,删贴吧,去打工
此时的无灵,又想了些什么呢……
自作,镇楼(。)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3-06-17 17:06回复
    *基本无码放送请注意
    《Chaos Galaxy Spiritless》序章
    (杰★西斯语气)
    打工仔的战争把无灵末日带来之时
    银河无灵 从天而降
    展开光与暗的羽翼
    携同悲伤之诀别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3-06-17 17:16
    回复
      *基本无码放送请注意
      《Chaos Galaxy Spiritless》第一章
      现实深渊之底
      寻找无灵理由的三个群友
      然而 无灵岔开了话题
      还一直强调所谓打工赚钱打工赚钱(杰★西斯绷不住状)
      银河无灵成为打工人(指现状) 极蓝幻梦成为流浪者(指精神)
      剩下的暗黑魔奈 成为现实的俘虏(哭腔)
      即使如此 无灵的三个人格仍旧结在一起
      约定好再度一起取回领主之位(确信)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3-06-17 17:23
      回复
        《Chaos Galaxy Spiritless》第二章
        极蓝幻梦暂时逃脱现实,却身负濒死重伤(指挨社会打)
        但他保住了高傲
        将其拯救的 是YGOPRO(mobile?pro2?)
        他化为无灵,将ygo当做了自己最后的高傲
        那样的日子,好似幸福讲永远持续(指自我催眠)
        但是,高傲的感觉越发深刻
        被群友无视就越发使其痛苦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3-06-17 17:32
        回复
          《Chaos Galaxy Spiritless》第三章
          群友还问,无灵死撑着那高傲
          小说群里无灵坚决地选择了与ygo一共
          决心留在群中
          心怀再次重登天下第一之位的愿望(确信)
          也为完成三 位 一 体的约定
          “我真的不会放水的”
          参加者:0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3-06-17 17:43
          回复
            《Chaos Galaxy Spiritless》第四章
            因果之缘 梦想也好 荣耀也罢 已然尽失
            群主开弓 放尽箭矢
            被复仇占据了的我的灵魂(第 一 人 称 视 角)
            吃瓜看乐之终 得到的愿望
            是我的尾杀
            和这发出来的帖子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3-06-17 17:49
            回复
              《Chaos Galaxy Spiritless》最终章
              即使是没有约定的今天
              我也一定会报我前情提要帖子里出镜率过低的仇(确信)
              我也一定会报我当初为什么没有直球爽骂的仇(确信)
              化为……算了不改了【
              原贴早就坟了再挖就被封号力
              这三年来无灵真就毫无进步
              他,维持着自己的高傲,维持着自己不存在的地位
              他真的,我哭死
              大抵确实是去了中专罢
              不然也不会这么毫无长进还是这样愚蠢的味道(没有歧视中专的意思)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3-06-17 17:54
              回复
                泪目


                IP属地:广西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23-06-18 15:38
                回复
                  无灵の陨落


                  IP属地:上海10楼2023-06-19 13:4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