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外地人购买的房屋属于危房,那么根据《物权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买房人在合理范围内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来说,根据《物权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房屋因其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时,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退货或者要求卖方承担维修、更换或者减少价款的请求。如果因为严重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则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如果外地人购买的房屋确实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属于危房,那么可以向卖方提出要求维修或者更换房屋,或者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不过具体如何处理需要根据情况具体分析,建议请咨询专业律师进行进一步的法律分析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