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可以看作常见的明股实债。明面上融创转让项目公司部分股权给东方资产,但约定了后续的回购条款,就是变相的股权质押融资,东方资产相应对项目享有监管权。
说通俗点,融创缺钱,所以把这个地产项目的部分股权作价30多亿卖给了东方资产,但约定了等融创后续房子卖出去有钱了,再从东方资产手里更高价买回去,东方资产赚这个利息,所以就是打着入股的幌子,变相的借债罢了,明股实债。
至于这笔钱拿来支持三镇,纯属想多了。但三镇另有投资人及股改,虽然不壕,但运转正常,大可宽心。
说通俗点,融创缺钱,所以把这个地产项目的部分股权作价30多亿卖给了东方资产,但约定了等融创后续房子卖出去有钱了,再从东方资产手里更高价买回去,东方资产赚这个利息,所以就是打着入股的幌子,变相的借债罢了,明股实债。
至于这笔钱拿来支持三镇,纯属想多了。但三镇另有投资人及股改,虽然不壕,但运转正常,大可宽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