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企业还是银行,办理内保外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这里简单列举。
第一个作用是跨境的“增信”。从内保外贷的初衷来看,内保外贷可以帮助国内企业“走出去”,帮助国内企业走向国际市场,使其境外分公司获得海外融资。
因境外新设公司在成立之初,往往在当地人生地不熟,业务还未开展,现金流不足,也难以从国外银行获得融资,这个时候就需要境内母公司的流动性支持。而境内中资企业的主要合作银行一般又都在国内(除非是大型跨国公司),这个时候就可以通过内保外贷的形式,在“国内企业-国内银行-国外银行-国外企业”之间建立信用链条,最终达到为境外公司获得融资支持的目的。
再比如,通过备证模式在海外发债,其债项评级很可能被视同为该备证开立银行的评级,能够降低发债融资成本。当然融资性担保本身占用银行的资本,在没有保证金的情况下,银行也会收取高额的费用。
第二个作用是实现资金或者资产的“间接出境”。这也是为什么当前内保外贷业务如此火热的原因,在ODI受阻,有钱出不去的情况下,国内企业用国内的资产或者存款在银行获得授信,通过境内银行开立保函至境外银行,由境外银行将资金输送给境外企业,以此达到间接出境的目的。
此外,内保外贷因贷款主体在境外,对境内银行来讲仅仅是一笔表外的或有负债,还能够一定程度上规避境内贷款规模,贷款用途等问题。
而内保外贷业务中境内的保函申请人一般会采用全额或者部分保证金质押的形式给银行,对银行来讲有存款的就是大爷,因此银行出具的方案中往往都会极力推荐内保外贷模式(或其他类似的全额保证金质押低风险业务模式),寻求银企双方合作的“效益最大化”。。呵呵。。
对企业来讲,由于境内外资金成本存在差异,使得跨境担保也经常被用于跨市场的资金套利业务。通过银行保函,从海外获得低成本的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