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贸交易过程中,信用证是常用的国际结算方式,不过经常有不少人分不清信用证和独立保函,在此为大家介绍信用证与独立保函的区别:
信用证作为一种贸易支付方式,独立性是其主要的原则之一;独立保函作为一种信用担保方式,独立性更是其固有之义。 所谓信用证的独立性原则,简言之就是基础交易和信用证交易之间的相互独立;开证行的付款义务不能援引基础合同或基础交易项下的理由作出抗辩,除非受益人被最终证实为进行了信用证欺诈。
独立保函与备用信用证实质上是一样的,而外贸业务证在法律关系方面与商业信用证又是完全一样的,有关信用证的独立性原则就应完全适用于独立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