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新建项目报批实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规划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27 号)》,新建铁路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实施,未列入规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开工建设。待今年底潍宿高铁及青岛连接线开工后,国家“十四五”规划内高铁项目将全部启动,后续项目亟需纳入国家铁路发展规划。为此,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多次深入研究,拟将德州至商河、莱芜至临沂等高速(城际)铁路项目纳入国家规划。7 月 20 日,路省双方进行了工作会商。下步,我厅将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做好对上沟通汇报,争取早日纳入国家规划,为项目实施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