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树立有效的模型应该是“正向进展”或“良性循环”等方向作为前提,这在各部门提供高度一致性服务的同时,还改善了企业所处的竞争环境。尤其是当企业面临“良性循环”越来越多的时候,人们的工作就越轻松、而且它的战略就越有效。受到这两方面的影响,利益相关者也能轻松感觉出来,这家企业似乎发生了:“本质上的变化”,现在变得越来越可信了。
企业应该避免的是与战略宣讲时不一致现实行为所产生的“恶性循环”,比如这些致命的问题,都会影响着企业在战略展开时,所遭遇到经营理念上阻碍,但其实这些问题都是由自身所引起的。如果还记得前面提过的“失衡问题”,那我们就有义务要求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经营者,“言行一致”是保证企业能够持续发展的前提,如:“跨品类经营”、“品牌延伸”、以“环保污染”、“恶意降薪”、“财报假账”、“降低质量”、“追求短期利润”等人们反感的问题。这些都会伤害到“购买者”、“从业者”、“投资者”这些人,会让他们产生出“这个品牌不专心了”、“说的跟做的完全不同”、“投资可能打水漂”等不良反应。因为这些现状的披露,都会可能引起企业被动陷入到那些陷阱中,而让之前所付出的所有努力全部消耗一空,同时被打上一个“其实都是在作秀”的标签。
而拥有良性循环作为发展前提的企业,它们则可以轻松的在竞争对手赶上来之前赚取到足够高利润,并在原地加强自身的防御禁锢,确保竞争对手在击破防御时,自己也要提前掂量一下自己所能承受的损失及付出的代价是否值得他们这么去做。他们通常会把研究竞争对手作为一种日常工作中的习惯性思考,并从中找到他们的“自残行为”、“坏毛病”、“惰性”,甚至还会主动“释放出一些错误的信号”,让竞争对手在正确的情况下,主动犯错、积极犯错。
好为自己创建出一个有利的攻击环境,在需要对敌人发起致命一击之前,他们会伪装的非常隐蔽,不会容易暴露出丝毫的气息,这是确保他们对方能够在不发现自己的情况下,迅速发起闪电一击,并迅速将身份隐藏起来,并给人看上去与畜无害的一副样子。同时对于攻击手段他们通常还会进行大幅度的自我升级,并理智的在升级过程中埋下一些日后可以引爆的地雷。这类型企业通常会生活得很滋润,因为他们有充足、完全的理由处于站在胜利一方,而且他们对于未来也比其他人,有着更多选择。

所以说,一家企业在打造新品类战略时的的娴熟程度是与他们之前所接收到的知识息息相关的,因为丰富、完善的知识会引导着他们朝着比较正确的方向发展,同时也确保了他们不太可能朝着覆灭的悬崖出行走最有效的保障之一。当然,为什么有些企业能未来能取得优秀的经营能力,这也完全与当局管理者的长远目光、能力有着直接关系,因为他是作为为新品类战略执行提供方便的最有利支持者,对企业所持有的可支配资产与新品类战略上所受到的资产分配上,他们通常起到最直接的影响,对于分配的资源到位,那自然存在相互间加强的关系。而当又目光短浅的管理者来做这件事情的时候,是很难要求他们达到具有长远目光的人公平、公正的去对待此事的。
看到此处的管理者应该就知道了,从一开始其实新品类就需要有完善的体系、模型作为战略执行过程中可衡量的标准与支撑。而管理者也需要新品类作为带领企业稳健发展的主动帮助,因为缺乏新品类滋润的企业,其实只是一片干煸、贫瘠的土地。虽空有培育优良树苗的广阔土地,但却缺乏孵化优良树苗的环境,其实也意味着场地只能种植一些“利润不高”、“流通性差”树苗品种。在这种情况下,其实并没有发挥出场地的足够优势。反观那些虽然可供使用空间有限的土地,他们全大幅度提高自己对优良树苗的存活率、积极学习造成存活因素的主要原因、诚实守信,相互合作,为自己的一小块土地发挥出了巨大作用,我们能从高度发达的国际“荷兰”身上看到一些可供学习的影子:“荷兰之所以在全球农业当中名列前茅,是有一定可被揭露的直接根据的”。
荷兰这个国家在农业装备、农业技术、农业水平、经营水平、管理水平以及质量水平上虽然堪称世界一流,但这也是许多国家也能做到的一点。他们唯一与其他国家有存在巨大差异的应该来源于:农民与合作社存在着“高度发达的合作关系”。正是这点为祭奠了荷兰农业具有世界性的示范作用、也在全球上享誉了“小国大农”的这一奇迹性赞美。因为高度发达的合作关系在这其中发挥了最关键的作用,而这点,是其他国家无法顺利模仿到的。
如果从商业竞争的角度来理解,其实我们能看到,荷兰这个国家的农业其实“合作社农业”,合作社的机制是创造出农民与高效产能的关键所在,也是荷兰这个国家在农业上出现的奇迹最直接、有力的证明。
这个大多数人不太了解的“合作社机制”其实并不是什么特殊存在,相反,他们的结构还异常简单:“这是由农民成为独立法人的存在所创建的企业”。这种形式的合作既不同于民间那些非盈利性组织,也不同于那些资本类型的企业,因为是从农民中挑选,这种模式的有效性显然最大程度的保护了所有农民的利益。通常合作社只是一个由“该地区”的农民与农场主自愿发起并组织起来的一个具有区域性的责任性企业,在利润利润较高的时候,大家就可以分的更多。
而不是直接取消了农民所种植出来的产品后续可能带来的利润,因为这些农民知道,这对于他们而言,在农产品的培育、种植方面是没有积极性作用的。很显然的是,他们看到了许多国家因为农业不发达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弊端,并努力在保证提供优良产品、最大化产能的同时,避免了这些问题的发生。
在他们看来许多国家发生、并很常见的问题,而在当地就不一定要“行得通”,这个农业高度发达的国家大部分人觉得:“没有农民”就没有“农产品”,而农民花了最长的时间去培育那些供应给市场中最优良的产品,却在整个供应链中没有分到相对合理的利润,这是他们无法接受的,所以他们成功的打破了这一桎梏。
企业应该避免的是与战略宣讲时不一致现实行为所产生的“恶性循环”,比如这些致命的问题,都会影响着企业在战略展开时,所遭遇到经营理念上阻碍,但其实这些问题都是由自身所引起的。如果还记得前面提过的“失衡问题”,那我们就有义务要求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经营者,“言行一致”是保证企业能够持续发展的前提,如:“跨品类经营”、“品牌延伸”、以“环保污染”、“恶意降薪”、“财报假账”、“降低质量”、“追求短期利润”等人们反感的问题。这些都会伤害到“购买者”、“从业者”、“投资者”这些人,会让他们产生出“这个品牌不专心了”、“说的跟做的完全不同”、“投资可能打水漂”等不良反应。因为这些现状的披露,都会可能引起企业被动陷入到那些陷阱中,而让之前所付出的所有努力全部消耗一空,同时被打上一个“其实都是在作秀”的标签。
而拥有良性循环作为发展前提的企业,它们则可以轻松的在竞争对手赶上来之前赚取到足够高利润,并在原地加强自身的防御禁锢,确保竞争对手在击破防御时,自己也要提前掂量一下自己所能承受的损失及付出的代价是否值得他们这么去做。他们通常会把研究竞争对手作为一种日常工作中的习惯性思考,并从中找到他们的“自残行为”、“坏毛病”、“惰性”,甚至还会主动“释放出一些错误的信号”,让竞争对手在正确的情况下,主动犯错、积极犯错。
好为自己创建出一个有利的攻击环境,在需要对敌人发起致命一击之前,他们会伪装的非常隐蔽,不会容易暴露出丝毫的气息,这是确保他们对方能够在不发现自己的情况下,迅速发起闪电一击,并迅速将身份隐藏起来,并给人看上去与畜无害的一副样子。同时对于攻击手段他们通常还会进行大幅度的自我升级,并理智的在升级过程中埋下一些日后可以引爆的地雷。这类型企业通常会生活得很滋润,因为他们有充足、完全的理由处于站在胜利一方,而且他们对于未来也比其他人,有着更多选择。

所以说,一家企业在打造新品类战略时的的娴熟程度是与他们之前所接收到的知识息息相关的,因为丰富、完善的知识会引导着他们朝着比较正确的方向发展,同时也确保了他们不太可能朝着覆灭的悬崖出行走最有效的保障之一。当然,为什么有些企业能未来能取得优秀的经营能力,这也完全与当局管理者的长远目光、能力有着直接关系,因为他是作为为新品类战略执行提供方便的最有利支持者,对企业所持有的可支配资产与新品类战略上所受到的资产分配上,他们通常起到最直接的影响,对于分配的资源到位,那自然存在相互间加强的关系。而当又目光短浅的管理者来做这件事情的时候,是很难要求他们达到具有长远目光的人公平、公正的去对待此事的。
看到此处的管理者应该就知道了,从一开始其实新品类就需要有完善的体系、模型作为战略执行过程中可衡量的标准与支撑。而管理者也需要新品类作为带领企业稳健发展的主动帮助,因为缺乏新品类滋润的企业,其实只是一片干煸、贫瘠的土地。虽空有培育优良树苗的广阔土地,但却缺乏孵化优良树苗的环境,其实也意味着场地只能种植一些“利润不高”、“流通性差”树苗品种。在这种情况下,其实并没有发挥出场地的足够优势。反观那些虽然可供使用空间有限的土地,他们全大幅度提高自己对优良树苗的存活率、积极学习造成存活因素的主要原因、诚实守信,相互合作,为自己的一小块土地发挥出了巨大作用,我们能从高度发达的国际“荷兰”身上看到一些可供学习的影子:“荷兰之所以在全球农业当中名列前茅,是有一定可被揭露的直接根据的”。
荷兰这个国家在农业装备、农业技术、农业水平、经营水平、管理水平以及质量水平上虽然堪称世界一流,但这也是许多国家也能做到的一点。他们唯一与其他国家有存在巨大差异的应该来源于:农民与合作社存在着“高度发达的合作关系”。正是这点为祭奠了荷兰农业具有世界性的示范作用、也在全球上享誉了“小国大农”的这一奇迹性赞美。因为高度发达的合作关系在这其中发挥了最关键的作用,而这点,是其他国家无法顺利模仿到的。
如果从商业竞争的角度来理解,其实我们能看到,荷兰这个国家的农业其实“合作社农业”,合作社的机制是创造出农民与高效产能的关键所在,也是荷兰这个国家在农业上出现的奇迹最直接、有力的证明。
这个大多数人不太了解的“合作社机制”其实并不是什么特殊存在,相反,他们的结构还异常简单:“这是由农民成为独立法人的存在所创建的企业”。这种形式的合作既不同于民间那些非盈利性组织,也不同于那些资本类型的企业,因为是从农民中挑选,这种模式的有效性显然最大程度的保护了所有农民的利益。通常合作社只是一个由“该地区”的农民与农场主自愿发起并组织起来的一个具有区域性的责任性企业,在利润利润较高的时候,大家就可以分的更多。
而不是直接取消了农民所种植出来的产品后续可能带来的利润,因为这些农民知道,这对于他们而言,在农产品的培育、种植方面是没有积极性作用的。很显然的是,他们看到了许多国家因为农业不发达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弊端,并努力在保证提供优良产品、最大化产能的同时,避免了这些问题的发生。
在他们看来许多国家发生、并很常见的问题,而在当地就不一定要“行得通”,这个农业高度发达的国家大部分人觉得:“没有农民”就没有“农产品”,而农民花了最长的时间去培育那些供应给市场中最优良的产品,却在整个供应链中没有分到相对合理的利润,这是他们无法接受的,所以他们成功的打破了这一桎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