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末进了一家无牌私人公司上班,老板是熟人。月薪4000,无社保,节假日无休,无加班费,工作时间早上9点到下午6点。年底三个月收益较差,工资一直拖欠着,今年5月份补发了去年底一个月的工资。5月老板许诺从下个月开始涨工资,不料当月开始收益又变差,从5月初开始,本人因个人原因每天晚到公司两个小时,就是在班时间从早上11点到下午6点,但工作全部按时完成,接着六七月两个月的工资都按时发了,在8月底领7月份工资的时候老板先发了3000,我问老板去年年底拖欠的那两个月工资呢,老板说,当时三个月事情少,最多能给你补两个月的,且在千三个月因为你每天迟到的原因已经全部扣光了,就是拖欠的工资只补4000且已经在前三个月因为我迟到的问题都扣完了,然后补了我上月工资500元。想问问大家伙,这种情况有什么说法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