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规定,南宁市的车标电动车过渡期为三年,过渡期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过渡期结束后,车辆将不得在道路上行驶。在南宁市,超标电动车被定义为不符合新国标标准的两轮电动车。这些车辆在备案登记后,会获得临时号牌,只能在过渡期内使用。过渡期结束后,这些车辆将不得在道路上行驶。至于您所提到的是否有人抓捏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车辆已经过了过渡期,那么上路行驶就是违法的行为。然而,如果车辆仍在过渡期内,且已经过了注册备案的时间,那么驾驶这样的车辆上路可能会被视为违法行为。请注意,具体的规定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查看当地的相关法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