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雪梵音》:宝钗、宝玉婚后夫妻恩爱的实证!【注释3-1】据脂批,宝钗、宝玉婚后过着夫妻恩爱的生活,感情十分融洽:“……然后知宝钗、袭人等行为,并非一味蠢拙古板以女夫子自居,当绣幕灯前、绿窗月下,亦颇有或调或妒、轻俏艳丽等说,不过一时取乐买笑耳,非切切一味妒才嫉贤也,是以高诸人百倍。不然,宝玉何甘心受屈于二女夫子哉?看过后文则知矣。……”(庚辰本第20回双行夹批)黛玉之死,固然是宝玉终生难忘的心伤,但这也并不妨碍宝玉与宝钗的夫妻恩爱。正如第58回“茜纱窗真情揆痴理”时,宝玉所深为认可那番大道理:“比如男子丧了妻,或有必当续弦者,也必要续弦为是。便只是不把死的丢过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若一味因死的不续,孤守一世,妨了大节,也不是理,死者反不安了。”而宝玉之所以能够成功地放弃对黛玉的痴迷,转而移爱于宝钗,又是基于宝钗与宝玉才是思想意志层面的真知己这一点。如脂砚斋所言,“钗、玉二人形景较诸人皆近……二人之远,实相近之至也”。在追求社会正义、痛恨贾雨村之类赃官的愤世立场方面,宝钗与宝玉原本就有着“较诸人皆近”的精神本质!因此,当宝玉明白黛玉并非自己真知己,而宝钗方才是真知己以后,这是很容易移爱于宝钗的。这并非一般世俗男子的喜新厌旧、薄情寡义,而是一个经历了被“童心”所误导的曲折以后,而又最终找到真爱的过程!
【注释3-2】在中式婚礼中,新郎用喜杆挑去新娘的红盖头,这是关于新嫁娘身份转变的一个很富于象征意味的仪式。按照脂评本《红楼梦》的神话框架,宝钗与宝玉的“金玉良姻”实是女娲与顽石的天作之合,受到了癞僧、跛道、警幻等仙界人物的支持和祝福。但也正因为宝钗是女娲,承担了引导顽石贾宝玉悟道出家,复返大荒山的重任,她最终也必然会主动牺牲自己在尘世的婚姻幸福。因此,宝钗的婚姻必然是世俗意义上的悲剧(孤苦守节一世)与精神自我意义上的幸福(以完成对宝玉的拯救为幸福,甘愿自我牺牲)相交织。在《白雪梵音》中,笔者特意设计了似真似幻的婚房图景以及宝玉掉落喜杆的情节。在喜庆的新婚之夜,已见出了世俗意义上的悲剧的端倪。
【注释3-3】脂批有云:“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今书至三十八回,已过三分之一有余,故写是回,使二人合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庚辰本第42回总评)在第42回以后,宝钗与黛玉逐渐展现出姐妹情深的一面。新婚之夜,宝钗主动提议与宝玉一起为黛玉默祷,亦是事所必然。另外,曹雪芹在甲戌本第8回标题诗《金玉姻缘赞》中明言:“莫言绮縠无风韵,试看金娃对玉郎!”不仅强调宝钗、宝玉婚后夫妻恩爱,深具“古鼎新烹凤髓香”一般的爱情“风韵”,作者甚至还特意要那样肆意诽谤钗、玉婚后“感情不和”、“无夫妻之实”的拥林派读者闭嘴“莫言”!由此可见,在成功卸下了有关黛玉的思想包袱之后,宝钗、宝玉的新婚之夜也应该是非常幸福甜蜜的!这就是《白雪梵音》中所说的“这一夜,说不尽的恩爱缠绵、缱绻风流……”
【注释12-2】曹雪芹在甲戌本第8回标题诗《金玉姻缘赞》中明确告诫读者:“莫言绮縠无风韵,试看金娃对玉郎!”脂砚斋亦明言:“钗、玉二人形景较诸人皆近。”(庚辰本第21回双行夹批)又云:“宝钗诗全是自写身份,讽刺时事,只以品行为先,才技为末。”(庚辰本第37回双行夹批)可知,宝钗与宝玉在愤世嫉俗、痛恨贾雨村之类赃官的思想立场上,具有“较诸人皆近”的精神本质!贾府抄没后,情势发展到宝玉厌弃仕途,宁愿一辈子由妻子宝钗来供养这一步。宝玉在世俗诸人的眼中自然不过是吃软饭的渣男、百无一用的废石。在丈母娘薛姨妈眼里,将宝钗嫁给宝玉,更是误了女儿的终身。但关键是宝钗自己内心又评价她心爱的丈夫?“他是好人,别人不知道他的好”、“我敬他痛骂贾雨村贾大人,眼睛里揉不下这些沙子。”只这两句其实就够了,足以划开脂本宝钗与林黛玉以及程本宝钗的界限。林黛玉会为贾宝玉的不争气而绝望透顶,以至于绝粒、绝药自戕而死。程本宝钗也会为丈夫的不求上进而伤心难过。但脂本宝钗不会如此,她在意的是宝玉能守住这一份纯净的正义精神,而不计名位利益的得失。这样的宝钗才真正如曹、脂所言,在灵魂深处与宝玉“较诸人皆近”!
(配图:川剧《薛宝钗》,王玉梅 饰 薛宝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