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及标准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印发<兵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全面推进精准资助,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新疆西北航空职业技术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2023年9月15日,黄素琴副校长为我校学生解读政策,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资助类型
1.免学费
资助范围:一、二、三年级学生 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
发放标准:2000元/生·年
2.助学金
资助范围:一、二年级学生 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
1.南疆四地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户籍学生、边境贫困县、边境贫困团场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发放标准:2000元/生·年
3.国家奖学金
资助范围:学习成绩位于年级同专业5%至30%之间(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表现特别突出)
发放标准:6000元/生·年
认定办法:教育局资助中心根据比例进行名额分配
4.其他资助
临时政策,如东润启航、滋蕙计划等

二、学生认定条件
1.直接评选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特困供养学生
残疾学生及***子女
烈士子女
孤残学生(父母或学生)
2.突发自然灾害
突发自然灾害,农业受到重大损失的。
3.其他类
重大疾病或慢性病需常年就医或吃药、多子女上学或赡养多老人的。

三、资助工作流程
1.学生申请:提交书面申请书
2.审核认定:通过家访、座谈,了解学生消费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初选。
3.学校评审:学校资助评审委员根据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拟定资助名单。
4.名单公示:资助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5.资料提交:书面申请书、填写资助申请表和认定表表、提交证明资料(个人户口页、户主页及户口首页的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5.资助卡办理:“一人一卡”集中申领,本人激活,不得集中保管。(退学转学需销户)
6.资金落实与发放:每学期分两次打入学生银行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印发<兵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全面推进精准资助,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新疆西北航空职业技术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2023年9月15日,黄素琴副校长为我校学生解读政策,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资助类型
1.免学费
资助范围:一、二、三年级学生 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
发放标准:2000元/生·年
2.助学金
资助范围:一、二年级学生 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
1.南疆四地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户籍学生、边境贫困县、边境贫困团场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发放标准:2000元/生·年
3.国家奖学金
资助范围:学习成绩位于年级同专业5%至30%之间(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表现特别突出)
发放标准:6000元/生·年
认定办法:教育局资助中心根据比例进行名额分配
4.其他资助
临时政策,如东润启航、滋蕙计划等

二、学生认定条件
1.直接评选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特困供养学生
残疾学生及***子女
烈士子女
孤残学生(父母或学生)
2.突发自然灾害
突发自然灾害,农业受到重大损失的。
3.其他类
重大疾病或慢性病需常年就医或吃药、多子女上学或赡养多老人的。

三、资助工作流程
1.学生申请:提交书面申请书
2.审核认定:通过家访、座谈,了解学生消费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初选。
3.学校评审:学校资助评审委员根据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拟定资助名单。
4.名单公示:资助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5.资料提交:书面申请书、填写资助申请表和认定表表、提交证明资料(个人户口页、户主页及户口首页的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5.资助卡办理:“一人一卡”集中申领,本人激活,不得集中保管。(退学转学需销户)
6.资金落实与发放:每学期分两次打入学生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