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思温
所谓地下,是指尚未被主流文化所容纳、认同与确认或拒绝主流文化容纳、认同与确认的文化状态。地下摇滚乐是持守这一状态的摇滚乐创作演出者及其音乐的总称。
从音乐本体上来说,地下摇滚乐介于主流摇滚与先锋音乐之间。既无主流摇滚乐的讨巧委婉,也无先锋音乐的晦涩小众。地下摇滚乐精神的核心是持守音乐创作的独立性与艺术的纯粹性。这一艺术精神直接诉诸于具体的音乐形态。不论是金属、歌特、朋克,还是工业、民谣、噪音,这些音乐类型一旦被付之于地下的姿态,皆不以取悦听者的双耳为主要目的。取悦是纵容的代名词。当代轰鸣的机械声与日益普及的流水线正在不断瓦解个体存在的独特性,并不断解构着人类千年之久的人文精神。地下摇滚乐乃至艺术文学宗教虽似乎无力从根本上缓解人的异化,并对人类社会的精神结构进行整合,但倘若对人性萎靡异化的现实听之任之,则人类社会几无希望可言,将不可避免沦入亨利.米勒所谓的“亚人类”状态。
地下摇滚乐作为艺术的偏门,并没有因为自身文化地位的偏低与话语权的缺失而自暴自弃,反而以飞蛾扑火的热情投入到反扑与拯救中去,以极端的音乐语汇企图实现不流血的革命。
地下摇滚乐作为舶来品,其精神理念亦不可避免传承自西方,但这并没有影响其对本土文化改造与重整的可能性。面对中国当前功利主义甚嚣尘上,精神堡垒无人看管的严峻现状,本土文化并不能提供有效并彻底的疗方。地下摇滚乐所秉承的理念:对个体的关怀,对尊严与人格的肯定张扬,对人性的拔伸与净化,以及摆脱了意识形态与舆论偏见的自由状态,无一例外皆是中国当下最缺乏的品质和最急需的良药。而秉承发扬以上诸种理念的包括摇滚乐在内的现代艺术,则正是走向人性复归与全面幸福的必由之路。
地下摇滚乐一直被主流文化有意无意地忽略着。这主要是由中国主流文化的负面特征:附庸官方意识形态,媚俗,功利的快餐模式所决定的。而这诸种特征恰恰是地下摇滚乐所深恶痛绝的。地下摇滚乐并不具有改变主流文化走向的能力,但同样拥有哪怕是失效的创作自由。大批蛰伏于各个角落的地下摇滚乐的拥趸,不仅证明了地下摇滚乐的可流行性与存在的合理性,更同时实现了曲线救国式的迂回觉醒。精英文化虽具有抵抗并整合大众文化的潜质,但由于其高门槛的文化素养要求令大众望而却步,并使自身陷入了无人喝彩的尴尬境地。而地下摇滚乐则因其低矮的文化围墙与谦逊的包容姿态而赢得了大批无较高文化素养但自我意识强烈并企图觉醒的听者的心。
地下摇滚乐就其发生动机与听众欲求而言,可分为身体型,理念型和两者相溶型三种。以两者相溶型居多。所谓身体型摇滚乐,是指音乐的发生动机与听众欲求以解放身体为首要企图,以近乎疯癫的表演聆听参与实现对肉身障碍的突破。这一类型的音乐只有亲临现场才能获得直观而准确的体验。在重金属、朋克这类以身体性为主的乐队表演时,不论乐队还是听众都陷入了一种疯狂的集体宣泄。而理念型摇滚乐,是指其音乐的发生动机与听众欲求以理念的阐释与解读为首要目的,强调对音乐本体的挖掘探索表达,以智性的思考深入音乐本真的内部。这类音乐演出,听众通常不会由强烈的身体呼应。这种音乐对表演创作者及欣赏者的艺术素养要求较高。过份的身体性完成不了其隐秘的颠覆欲望,而过多的理念又妨碍了音乐本身的感召力与参与性,容易曲高和寡,所以不少乐队两者兼而有之。对身体和理念的双重打开,乃是对禁锢人的两个障碍??性与政治的瞬间突破。且不论这种突破是否有效,就其姿态本身而言,已具有了相当的冲击力。
地下摇滚乐在整个艺术群落中的地位是尴尬的。一方面它秉承现代艺术的精髓并发扬之,另一方面却无法深入现代艺术的话语系统。地下摇滚乐参与性强,表演者与受众无较大距离,音乐与歌词容易解读,这些特制决定了地下摇滚乐不具备精英性。而不具备精英性是产生这种尴尬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精英性的消解与突破并使之能被大众解读应该是现代艺术实现其初衷与使命的必要条件之一(当然前提是不放弃艺术价值),而大众艺术素养与现代艺术自身高门槛文化要求的差距,客观上成为阻碍现代艺术家传扬其艺术理念的障碍之一,并使现代艺术有沦入小圈子内游戏的嫌疑。地下摇滚乐乃至整个地下(亚)文化是以舒展的平民姿态播撒拯救的火种。
所谓地下,是指尚未被主流文化所容纳、认同与确认或拒绝主流文化容纳、认同与确认的文化状态。地下摇滚乐是持守这一状态的摇滚乐创作演出者及其音乐的总称。
从音乐本体上来说,地下摇滚乐介于主流摇滚与先锋音乐之间。既无主流摇滚乐的讨巧委婉,也无先锋音乐的晦涩小众。地下摇滚乐精神的核心是持守音乐创作的独立性与艺术的纯粹性。这一艺术精神直接诉诸于具体的音乐形态。不论是金属、歌特、朋克,还是工业、民谣、噪音,这些音乐类型一旦被付之于地下的姿态,皆不以取悦听者的双耳为主要目的。取悦是纵容的代名词。当代轰鸣的机械声与日益普及的流水线正在不断瓦解个体存在的独特性,并不断解构着人类千年之久的人文精神。地下摇滚乐乃至艺术文学宗教虽似乎无力从根本上缓解人的异化,并对人类社会的精神结构进行整合,但倘若对人性萎靡异化的现实听之任之,则人类社会几无希望可言,将不可避免沦入亨利.米勒所谓的“亚人类”状态。
地下摇滚乐作为艺术的偏门,并没有因为自身文化地位的偏低与话语权的缺失而自暴自弃,反而以飞蛾扑火的热情投入到反扑与拯救中去,以极端的音乐语汇企图实现不流血的革命。
地下摇滚乐作为舶来品,其精神理念亦不可避免传承自西方,但这并没有影响其对本土文化改造与重整的可能性。面对中国当前功利主义甚嚣尘上,精神堡垒无人看管的严峻现状,本土文化并不能提供有效并彻底的疗方。地下摇滚乐所秉承的理念:对个体的关怀,对尊严与人格的肯定张扬,对人性的拔伸与净化,以及摆脱了意识形态与舆论偏见的自由状态,无一例外皆是中国当下最缺乏的品质和最急需的良药。而秉承发扬以上诸种理念的包括摇滚乐在内的现代艺术,则正是走向人性复归与全面幸福的必由之路。
地下摇滚乐一直被主流文化有意无意地忽略着。这主要是由中国主流文化的负面特征:附庸官方意识形态,媚俗,功利的快餐模式所决定的。而这诸种特征恰恰是地下摇滚乐所深恶痛绝的。地下摇滚乐并不具有改变主流文化走向的能力,但同样拥有哪怕是失效的创作自由。大批蛰伏于各个角落的地下摇滚乐的拥趸,不仅证明了地下摇滚乐的可流行性与存在的合理性,更同时实现了曲线救国式的迂回觉醒。精英文化虽具有抵抗并整合大众文化的潜质,但由于其高门槛的文化素养要求令大众望而却步,并使自身陷入了无人喝彩的尴尬境地。而地下摇滚乐则因其低矮的文化围墙与谦逊的包容姿态而赢得了大批无较高文化素养但自我意识强烈并企图觉醒的听者的心。
地下摇滚乐就其发生动机与听众欲求而言,可分为身体型,理念型和两者相溶型三种。以两者相溶型居多。所谓身体型摇滚乐,是指音乐的发生动机与听众欲求以解放身体为首要企图,以近乎疯癫的表演聆听参与实现对肉身障碍的突破。这一类型的音乐只有亲临现场才能获得直观而准确的体验。在重金属、朋克这类以身体性为主的乐队表演时,不论乐队还是听众都陷入了一种疯狂的集体宣泄。而理念型摇滚乐,是指其音乐的发生动机与听众欲求以理念的阐释与解读为首要目的,强调对音乐本体的挖掘探索表达,以智性的思考深入音乐本真的内部。这类音乐演出,听众通常不会由强烈的身体呼应。这种音乐对表演创作者及欣赏者的艺术素养要求较高。过份的身体性完成不了其隐秘的颠覆欲望,而过多的理念又妨碍了音乐本身的感召力与参与性,容易曲高和寡,所以不少乐队两者兼而有之。对身体和理念的双重打开,乃是对禁锢人的两个障碍??性与政治的瞬间突破。且不论这种突破是否有效,就其姿态本身而言,已具有了相当的冲击力。
地下摇滚乐在整个艺术群落中的地位是尴尬的。一方面它秉承现代艺术的精髓并发扬之,另一方面却无法深入现代艺术的话语系统。地下摇滚乐参与性强,表演者与受众无较大距离,音乐与歌词容易解读,这些特制决定了地下摇滚乐不具备精英性。而不具备精英性是产生这种尴尬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精英性的消解与突破并使之能被大众解读应该是现代艺术实现其初衷与使命的必要条件之一(当然前提是不放弃艺术价值),而大众艺术素养与现代艺术自身高门槛文化要求的差距,客观上成为阻碍现代艺术家传扬其艺术理念的障碍之一,并使现代艺术有沦入小圈子内游戏的嫌疑。地下摇滚乐乃至整个地下(亚)文化是以舒展的平民姿态播撒拯救的火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