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理性与灾民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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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不寐
中国哲学的基本概念有其历史的延续性,因其延续性而见其基本性。
——成中英
我们在自然的某个季节开花。星星唤醒人身上某种敬畏之心。自然向人类提供一种更崇高的要求即爱美之心。自然形体给人直接的感觉是欣喜。
历史上一个民族的格言通常由自然事实构成,从自然事实中挑选出来,作为道德事实的一幅图画。
任何对自然之律的永恒性的不信任都会得式我们的感觉系统瘫痪。人生来就是要相信自然的永恒性的。我们生来不是要象一艘船那样饱受典簸,而是要象一座屋子那么稳定安详。
——爱默生
天降丧乱。祀之何宜。未知生,焉知死。
——《诗》、晏子、孔子
一、“自然的观念”
从精神文化层面上看,现代西方文化可以被称为“两希文化”的后裔:希腊文化和希伯来文化是西方文化的两个主要渊源。所谓希伯来文化是指以“圣经”为代表的宗教文化。灾变论重视的不仅是中西“精神文化”的不同“功能”,而且要说明产生这种不同的原因和“结构”。
精神文化首先是一种“自然的观念”(1),精神文化的不同首先是“自然观念”的不同。
人首先通过认识环境和自然来认识社会和自我,通过对自然的表象描述自身。第一,人的感性思维是对自然力刺激的反应,其次,自然物作为人类共同感知的外界对象,它首先成为语言的对象,即语言作为人与人交往的媒介必须诉诸人所共知的外在对象才能使交流成为可能,又由于语言的有限性,对自然物和人的心灵现象的说明也必须依靠对自然物的比喻才能成为可以用来进行高级思维活动的概念。不同的自然存在,在人的意识中产生了不同的刺激、不同的语言和不同的概念。人的理性思维就是对这种感性资料的进一步反思,精神文化首先是反思着的“自然的观念”。当然,语言产生后也获得了自己的独立性,成为自我存在、自我反思着的“第二世界”,但第二世界必须在第一世界的参与下才可能完成“象形思维”向“抽象思维”的跃进。在这个意义上,“自然的观念”之不同就是精神文化之不同,而“自然观念”的不同源于人所在的自然环境的不同。
费正清先生说:“西方与东方对于人于自然有不同关系这一点,是两种文明显著差异之一。人,在西方世界居于中心地位,自然界其他东西所起的作用,是作为色彩不鲜明的背景材料,或是他们的敌手。因此西方的宗教认为神人是同形同性的,早期西方的绘画是以人物为中心的。要明白两者之间的鸿沟有多大,我们只要把基督教同相对而言不具人物性格的佛教比较一下,或把一幅宋代山水画同一幅意大利古画比较一下就行了。在宋代山水画里,小小的人物与巉崖相比显得非常矮小,而在意大利古画里,自然景物只是后来添上去的背景。”(2)在“经验时代”,人的本质首先由人与自然的关系所决定。因此,在其他条件都相同的情况下,自然和人的关系的不同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不同的“自然观念”是种族文化差异的主要原因。在西方,大自然和宇宙是有秩序的因而被认为是可以为人反思的,因此西方人的自然观念包含着两个对立统一的内容:对宇宙秩序的敬畏和对人的主体性的信心。在中国,这里的自然观念呈现出相反的两个特征:对宇宙无秩序的恐惧和对人主体性的蔑视(有时伴随着文学的夸张)。贝尔纳在他著名的《科学的社会功能》一书中对东西方自然观念的差异也作了形象的对比:
“过去在欧洲曾经存在过亚里士多德的宗教教义的宇宙观,它对待矛盾的态度是通过论证或实验加以解决。但是在印度,当人们发现某些与世界面貌不相符合的现象时,唯一的反映却是:‘是的,这是奇迹,那有什么办法?’因此,这里感不到任何矛盾。而在中国则又是另外一种情况,老夫子们认为,他们是被紧紧束缚在大自然的运动机器上,每当这架机器失调,他们就感到不自在,反之依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