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玩手机,还是进行作业,还是进行任何事情,都应该在适当环境的可见光条件下进行。
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情。
人类是日间活动的哺乳动物,我们的眼器官生理构造是天然的,适应自然可见光的环境。在这种环境,当然是“如鱼得水”,而频繁的夜晚活动,是现代产物。
这点可以通过观察夜间活动的哺乳类动物或者具有高功能夜视能力的哺乳类动物的眼睛来获得对照。
其次,国际和国内的相关标准实际上是有规定的,推荐的光亮环境,比如进行室内作业的一般亮度,是320-500lx,过去学校有配备电视教学的,国家不进规定了观看电视时桌面的照明度,甚至规定了可视角度,如果不按照这些基本的设置来,是会损伤视力的。
前面提到了自然光是人类最适宜的,那么很显然就可以推导出,亮度过高过低,都不是最佳的。
以上问题实际上都是光学物理,照明卫生,基本的问题,当然为了简便,我没有提到光照单位的来源,但是基本宗旨就是,“最好最大限度的模拟自然光”。最好。